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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民宗委开展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

2018-09-05 17:30:08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安排要求,近日,曲靖市民宗委认真开展2017年部门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和民族专项资金150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市民宗委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相关委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及联络员具体工作职责。按照《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严格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自评原则,对照年初部门财政预算目标以及资金下达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细化分析项目绩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科学、规范、严谨地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自评。
       自评结果反映,2017年市级民族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民族事务活动四项经费支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六大工程,重点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以及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系列项目,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和问题,项目资金运行良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民宗委监督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实地调研督促工作,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确保了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通过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深入扎实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有力保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