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召开听证会听证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方案的公告
2018-09-07 16:49:11 来源:
(第2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30号)精神,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下午3:00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寥廓北路126号)北楼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主要内容为:自2016年实施两孩政策以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数量剧增,加之生育休假天数的增加和参保缴费基数的自然增长等因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存在收不付支情况。为确保参保职工按时足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提高生育保险基金支撑能力,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30号)规定:“基金累计结存不足(<3个月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要及时调整费率,具体费率由统筹地区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测算全面两孩政策下基金支出规模后合理确定。”按照曲靖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撑能力情况测算分析,拟将曲靖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自2018年1月份起由1%调整为2%。曲靖市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多场次召开参保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召开听证会听取参加人的意见,确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张跃平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王加成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蒋开学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王 尉 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科长
高见红 曲靖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综合室主任
(四)听证代表
张立、杨方波、李瑛、高红霞、颜梅、邓粉兰、郑尊贵、冯令凡、肖茜、张湘群、李在保、迟翠仙、张莉、张馨宇、孙莉莉、侯文径、朱丹、黄彩花、赵淑娟、李蕾、肖雪琼。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