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3号
2018-09-13 14:42:24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3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火车站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成本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8年第3号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公告)
目 录
1. 曲靖火车站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成本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消防通风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装修一标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5. 曲潇路北侧街边空地绿化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6. 针灸推拿中心供氧系统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7. 紫云路北段一期A段道路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火车站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成本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3月23日,对曲靖火车站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成本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火车站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成本,收储范围为:曲靖贮木场、水电十四局、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曲靖先丰房地产公司、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中铁八局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省燃料总公司、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军驻昆明铁路局军事代表办事处、昆明铁路局、曲靖市邮政局、曲靖市麒麟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人拆迁户等13家产权单位等,收储总用地面积53026.93m2(79.54亩)。
二、审计结果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实施的曲靖市火车站片区(二期)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收储成本费用16701.32万元,其中,曲靖贮木场地块成本费用474.38万元,水电十四局地块成本费用28.5万元,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地块成本费用2571.95万元,曲靖先丰房地产公司地块费用270万元,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地块成本费用866万元,中铁八局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地块成本费用448.11万元,云南省燃料总公司地块成本费用873.13万元,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成本费用2112.31万元,解放军驻昆明铁路局军事代表办事处地块成本费用299.17万元,昆明铁路局地块成本费用107.66万元,曲靖市邮政局地块成本费用241.5万元,曲靖市麒麟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费用320万元,138户私人拆迁户地块成本费用6425.1万元,地块收储其它费用1663.51万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消防通风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8年5月7日至6月7日,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消防通风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楼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0〕52号)批准。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解决。
本次审计内容为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消防通风工程。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建设和消防通风工程为条件招标项目,于2010年11月22日公开开标,由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11年1月2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113.54万元。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与曲靖市建森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由曲靖市建森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消防通风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结果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消防通风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118.24万元,其中,合同价113.54万元,签证增加工程造价4.71万元。经审核,甲乙双方按照相应合同条款对该工程结算进行了报审,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118.25万元,其中,合同价113.54万元,签证增加工程造价4.71万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工程
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8月10日至12月12日,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楼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0〕52号)批准,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解决。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工程,于2010年10月18日公开招标,由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2010年10月29日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与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799.99万元。
曲靖市建森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于2010年12月4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工程,履行了项目立项批准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05.38万元。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楼工程,甲方报审的经曲靖市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2348.15万元,乙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为2964.79万元。经审核,乙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因部分工程量多计、部分综合单价未按合同条款执行、部分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等原因,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05.38万元,同时,建设方与施工方对审计核减的工程价款505.38万元均签字同意审计的意见,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造价为2459.41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装修一标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4月28日至11月22日,对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装修一标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工程建设项目,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曲靖市2012年政法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1〕184号)及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曲靖市2012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2〕45号)批准。建筑规模:建设用地位于南海子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面积6639.9㎡,建筑平面布置延续主楼设计风格为“一”字形布置,建筑占地面积1134.8㎡,呈中轴线对称布置。场地南侧设两个出入口。副楼正立面前设便民广场,出入口设大门和门卫室。本建筑四周布置7米宽道路环通,场地内设停车场等辅助设施。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投资。本次审计的是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装修一标工程。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装修一标工程于2013年7月25日经公开开标后,由曲靖市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521.32万元中标承建,并于2013年7月25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521.32万元。
曲靖市公安局与曲靖天景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由曲靖天景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装修一标工程,履行了项目立项批准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6.45万元。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副楼装修一标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653.1万元,其中,合同价521.32万元,变更增减工程造价131.78万元。经审核,因部分主要材料价高于市场价、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56.45万元,审定工程结算造价596.65万元,其中,合同价521.32万元,变更增减工程造价75.33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潇路北侧街边空地绿化工程
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7月10日至8月31日,对曲潇路北侧街边空地绿化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潇路北侧街边空地绿化工程,经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关于曲潇路北侧街边空地绿化改造的请示”(曲公资交请﹝2014﹞1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建设。资金来源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收缴入库的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保证金利息中预算列支。工程于2014年8月18日经公开招(投)标,云南新天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14年9月10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8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由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
审计结果表明,曲潇路北侧街边空地绿化工程,履行了项目立项批准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7万元。曲潇路北侧街边空地绿化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46.1039.23元,其中,室外场地平整、人行道工程10.92万元,苗木工程30.11万元,给排水工程5.07万元。 经审核,因部分工程量多计、少数主要材料单价与市场价相比偏高等原因,核减工程结算价款6.7万元,审定该工程结算价39.43万元,其中,室外场地平整、人行道工程9.35万元,苗木工程25.07万元,给排水工程5.02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针灸推拿中心供氧系统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8年2月10日,对针灸推拿中心供氧系统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中医医院中心供氧系统工程结算审计,经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曲靖市中医医院院内改造工程的批复》(行政便签〔2015〕22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
曲靖市中医医院与云南仨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云南普朋经贸有限公司和云南丽柔婉经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5日进行竞争性谈判后,确定云南丽柔婉经贸有限公司为曲靖市中医医院中心供氧系统工程成交人,成交价36万元。曲靖市中医医院与云南丽柔婉经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针灸推拿中心供氧系统工程建设,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
二、审计结果
曲靖市中医医院针灸推拿中心供氧系统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40.06万元,其中,合同价36万元,变更增加工程4.06万元。经审核,甲乙双方按照相应合同条款对该工程结算进行了报审,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40.06万元,其中,合同价36万元,变更增加工程4.06万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中医医院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紫云路北段一期A段道路工程
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8年2月6日至2月7日,对紫云路北段一期A段道路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紫云路北段一期道路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云路延长线一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曲发改投资〔2009〕118号)及“关于下达紫云路延长线一期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09〕162号)批准。建筑规模:道路全长1410米,道路控制红线宽度为42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照明、绿化、排水、给水、管线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投资计划8676万元,其中:征地费2119.9万元,拆迁补偿费1857.9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80.1万元,工程建设及其它费4417.53万元。资金来源:政府融资。工程于2009年10月30日公开开标后,云南马龙区通达建筑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以1117.58万元中标承建。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建设指挥部与云南马龙区通达建筑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1117.58万元。委托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并于2010年1月1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紫云路北段一期A段道路工程建设,履行了项目立项批准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结果
紫云路北段一期A段道路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1500.53万元,其中,合同价1117.58万元,变更增减工程审计审定造价382.95万元。经审核,甲乙双方按照相应合同条款对该工程结算进行了报审,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1500.53万元,其中,合同价1117.58万元,变更增减工程审计审定造价382.95万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建设指挥部已按审计报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