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做好四项工作服务“放管服”
2018-09-14 09:37:00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一是全面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全市认真贯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自2013年以来取消、免征、降低、停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一系列清费减负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措施,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各执收单位依照项目、标准、范围精细征管,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营造良好的惠企发展环境。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凡是国家、省已规定停征、取消、降标、缓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执行;凡是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不得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同时,注重源头管控。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收费项目目录,定期不定期组织执收单位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自查。严格非税收入票据领购使用范围,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的领用、开具、核销、稽查等全程电子化管理,严格执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的监管运行机制。
三是强化资金核算管理。取消执收单位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其资金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划转并及时解缴入库。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开设财政资金收入账户,实现收入一个“笼子”。健全收缴方式。所有非税收入都通过云南省电子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体系。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扩大POS机刷卡、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现代支付方式在非税收入收缴中的应用,为缴费单位(个人)提供便利。
四是开展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执收单位收费督查,并组织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自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会同发改等部门开展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清费减负情况实地督查,监督执收单对照清费减负政策,对收费进行严格审核,全力提升减负政策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