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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脱缰”电动车事故隐患——从法院判例审视行业治理

2018-09-14 19:21:52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警惕“脱缰”电动车事故隐患——从法院判例审视行业治理

2018-09-14 09:15:23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记者 杨红岩

近年来电动车违规行驶,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法院审理的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多。前不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通报显示,自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该院共审理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2303件,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有1359件,其余的基本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在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中,约20%的案件涉及电动车。该类案件呈现四大特点,即:电动车是否被认定为机动车,对案件审理结果影响较大;电动车违规现象频发,多需承担事故责任;事故伤亡率较高,责任人赔偿能力差;外卖、快递行业管理不规范,责任主体难以认定。

文中“电动车”,是指包括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常见的电动车;但不包含新能源汽车。

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案呈现四大特点——

是否被认定为机动车对审理结果影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像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其他类型的电动车,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主要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为依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法院的审理结果有很大影响。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案件中的很多驾驶人都存在无证驾驶、车辆无牌号的问题,则必须要承担事故责任;如果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机动车就要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责任不清,法院一般是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或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

电动车违规需承担事故责任

在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发现,许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存在高速行驶、逆行、闯红灯、违章搭载、违规拐弯、抢占机动车道等违法违章行为,并因此需承担事故责任。涉及电动车的案件中,从责任划分来看,电动车一方负有责任的案件约占56%,其中负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的约占72%,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的约占28%。可见,电动车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事故伤亡率较高 责任人赔偿能力差

在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案件中,构成十级伤残以上(含死亡)的案件约占47%,这些伤情较重的案件中,电动车一方负有责任的案件比例约为65%。电动车虽然是由电力驱动的,但与自行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经常造成对方受伤较重,一旦达到残疾以上,赔偿金额往往超过10万元。电动车没有第三者责任保险,需完全由个人负担赔偿,而电动车的使用人群主要是工薪阶层,还有一些驾驶人是外来务工人员,赔偿能力有限,导致赔偿效果不佳,受害人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外卖、快递行业管理不规范 责任主体难以认定

在审理的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发现,外卖员或快递员为了赶时间,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较为常见,稍有不慎便会发生交通事故。正常情况下,驾驶人如果负有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或雇佣者承担赔偿责任,但一些外卖和快递经营者人事管理不规范并存在多种经营模式,在用人单位或雇佣者不承认职务行为且驾驶人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赔偿责任主体。一些快递员和外卖员,在无法证明职务行为或从事雇佣活动时,往往一走了之。这些增加了伤者的诉讼成本,有些即使胜诉,也很难保证顺利执行。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较为普遍,需引起足够重视。

□法官提示

1.正确选购电动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公众在购买电动车时,要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机动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安全行车、交通法规等方面的宣传。驾驶人也要自行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以下交通规则: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在载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2.增强法律维权能力,注重证据保存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涉及是否存在职务行为或雇佣行为的争议时,往往需要驾驶人或受害人进行举证。驾驶人应尽可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在入职之后注意留存派工单、工资条等能证明与该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对于受害人来说,在受伤不重的情况下,应及时进行现场拍照,保存现场证据。同时,受害人应保存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损失的证据,包括住院病案、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护理费发票、聘用护工协议、车辆维修费发票、维修清单、交通费票据等。

3.严禁销售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车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在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应尽快调整生产和销售产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生产和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严禁违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4.快递、外卖行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

建议加强对快递、外卖行业的监管,规范其经营模式。严格审查快递经营权限,逐步建立快递、外卖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快递公司、外卖公司应建立安全驾驶培训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制度,综合考虑送单数量、服务态度等多种因素,避免外卖人员、快递人员等为0追求数量和效率而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