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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大水井乡阳光运行扶贫资金

2018-09-21 14:52:38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近年来,罗平县大水井乡立足实际,从制度建立、程序运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监管扶贫资金,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下操作,切实发挥应有效益。是防源头。建立项目会审立项制,每个项目的申报须经调研、评估后方可列入计划,确保扶贫资金扶到关键,起到惠民作用;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和报账制,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有效避免资金的“跑、冒、滴、漏”;建立工程建设合同制、项目监理制和物料采购招标制,对重大工程所需物料实行招投标制,严格监督管理。二是重宣传。通过召开乡村干部会议,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对乡村干部常打“预防针”、敲“警钟”,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扶贫资金是“救命钱、高压线”的思想,切实提高乡村干部对扶贫资金管理的认识,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让扶贫资金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三是硬制度。遵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定,让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有据可依;严格扶贫项目廉政承诺、扶贫项目廉政评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三项廉政制度”,乡、村、组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拨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完善拨款、记账及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严程序。以严密的程序严把立项、公示、审批、拨付、报账关,筛选切合实际、群众急需和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推荐立项,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行性;在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拨付审批手续拨付资金,按工程进度拨款和按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实行乡级报账制,报账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扶贫资金不被截留、挪用。五是实监管。严格实行公示公告,对财政扶贫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及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实施地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格质量监管,对实施的扶贫项目实行全程跟踪,严禁擅自修改项目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严格检查验收,扶贫项目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小组对照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要求、质量标准组织初验,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再向县扶贫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确保项目建成一个,发挥效益一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