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罗平县于10月18日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入户调查动员暨入户调查工作部署会。
会上,罗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尹吉德同志对罗平县污普工作的总体准备情况与前期清查工作成果做简单汇报。在前期清查阶段,共全面清查了工业源1803个、农业源32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个、入河排污口16个、生活源锅炉5个,移动源50个。初步确定需纳入普查的调查对象872个,其中工业源 577个、农业源5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2 个、入河排污口 16 个、生活源锅炉使用单位 5 个、移动源50个、生活源154个、工业园区1个。并对污染源普查下步工作进行部署,罗平县将按照国家给予的时间节点,于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报告编制并上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
县政府办副主任周富平同志代表县政府作动员讲话,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全县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服务国家战略决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全面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全面细致、系统科学、求真务实的做好这次污染源普查的入户调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普查任务。各乡镇(街道)会后要迅速安排,全面动员,根据入户调查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适当调整普查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好企业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县污普办要组织第三方依据入户调查时间节点要求,制定详细的入户调查“时间表”,提前谋划、做好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各普查对象要毫无保留将企业的情况按照技术要求详细填报。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宣传,让调查对象掌握入户调查标准,积极支持普查、参与普查,确保圆满完成罗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