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市各地对开展农村金融业务都有一定的探索,按照总社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金融服务情况专项调查的部署及省社要求,我市及时对系统内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目前,我市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主要做法有三种:一是发展社员股金资金互助;二是社有企业入股银行;三是组建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发展社员股金资金互助方面,罗平县、陆良县都取得了成效。罗平县供销社开展社员股金资金互助,系统入社社员达1786户,股金余额8760余万元,调剂资金4300万元,实现收益700余万元。社有企业入股银行方面,陆良县入股村镇银行,放贷种、养殖为主的涉农贷款1473笔,金额达1.72亿元。组建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方面,市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出台了基金管理办法,已到位财政资金1430万元,随着基金的正常运营,基金规模也会不断扩大,服务“三农”职能得以增强。不同形式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夯实了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积极探索了开放办社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新途径,为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还存在金融监管体系缺乏,管理能力、人员素质与开展金融业务要求差距大,应对风险能力不足等困难和问题。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试点先行、引领带动,及时总结经验,强化风险管理,紧紧围绕服务“三农”这一宗旨,稳妥有序地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工作。(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刘胜男 赵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