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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2号

2018-11-06 15:06:53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2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等
2018年第12号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公告)
 
 
    
 
 
1.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国风影剧院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艺术剧院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     曲靖市地方海事局专项资金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8年4月12日至5月12日,对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信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工信委是主管全市工业发展及信息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个,二级财政预算单位2个(曲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曲靖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等23个职能科(室)及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截至2017年底,核定人员编制115人(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数235人,其中,在职人员111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114人。核定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9辆。
审计结果表明,市工信委能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核算和管理,2017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客观地反映了单位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财政存量资金未交回财政、虚列支出、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公里补贴、无公函接待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523.83万元未缴财政。
(二)虚列支出27.10万元,挂其他应付款。
(三)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公里补贴、劳保费、安全奖、洗车费7.61万元。
(四)无公函接待支出18.53万元,其中,同城接待支出3.62万元。
(五)在会议费中列支同城就餐费用22.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责成市工信委认真清理,自行整改,今后应严格执行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对虚列支出挂其他应付款的问题,全额收缴市级财政。对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公里补贴、劳保费、安全奖、洗车费的问题,责成市工信委自行整改,停止发放。对无公函接待支出的问题,责成市工信委自行整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向分管的派驻纪检组报告,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对在会议费中列支同城就餐费用的问题,责成市工信委自行整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向分管的派驻纪检组报告,今后严格执行会议费的有关规定。。
针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存量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财政存量资金的规定,对净结余资金,应及时交回财政。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和津贴补贴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三是加强接待费和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曲靖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如实反映单位会议费的支出情况,对城区范围内参加会议的人员一律不安排食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工信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报告中责成自行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对虚列支出27.10万元挂其他应付款的问题,单位于2018年6月14日全额上缴市级财政,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国风影剧院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 计 结 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25日,对曲靖市国风影剧院(以下简称“市国风剧院”)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国风剧院是曲靖市文化体育局下属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年底,单位内设经理室、办公室、财务室等3个职能部门,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12人),开立账户1个,2017年期初余额2.14万元,期末余额9.9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国风剧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单位的经营状况。但是2005年至2016年共12年的财务收支因未进行过审计,不清楚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不作评价。
二、审计建议
针对单位存在的不足,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制定或审批国有企业章程时,应当根据本意见明确相关要求”的规定,市国风剧院应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并报有关机构审查批准执行;二是市国风剧院2014年11月停业以来,单位没有正常经营,2015年至2017年除财政拨款以外几乎没有营业收入,亏损严重,2017年8月以后职工工资停发。市国风剧院2014年与曲靖市尚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变更为昆明景上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拆除重建或升级改造)的房产项目,但项目至今尚未动工,造成国有资产长期闲置,市国风剧院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报主管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维权,尽快启动该项目建设,尽早恢复正常经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职工正常收入。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市国风剧院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艺术剧院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审 计 结 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8年2月8日至3月12日,对曲靖市艺术剧院(以下简称“市艺术剧院”)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艺术剧院是曲靖市文化体育局下属主要经营戏剧演出、溜冰场、冷饮销售、房屋出租等业务的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注册资本187万元。截至2017年底,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经营开发部等3个职能部门。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22人,离休人员1人),开立2个银行账户,2017年期初余额82.85万元,期末余额144.0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艺术剧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单位的经营状况。但还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烤火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烤火费16.90万元。
(二)欠收剧场承包费8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2016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烤火费的问题,责成市艺术剧院自行整改,今后,要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对欠收剧场承包费的问题,责成市艺术剧院尽快收回欠收的承包费。
针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二是市艺术剧院将剧场承包给曲靖天丽歌剧院娱乐有限公司,天丽歌剧院在经营过程中因存在安全隐患于2015年7月13日停业。2016年8月曲靖在水一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交费营业一月有余,因经营不善也停业,至今一直处于停业状态,造成承包收入不能按时交纳。市艺术剧院剧应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报主管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按照协议约定,依法维权,避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确保正常收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三是2017年存入惠民村镇银行的定期存款700万元,记入“短期投资”科目,市艺术剧院应调整有关科目,如实反映资产状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艺术剧院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报告中责成自行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12日至4月12日,对曲靖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水利建设管理监督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内设10个行政科室、7个事业科室。下辖曲靖市南盘江管理所、阿岗水库建设管理局、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水电安装施工队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灌区管理局1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底,核定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79人,实有163人,其中,在职人员10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5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9辆。
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务局能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2017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客观地反映了单位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财政存量资金未交回财政、无公函接待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25.92万元未缴财政;
(二)无公函接待支出30.3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单位存量资金25.92万元全额收缴市级财政;对无公函接待问题,责成单位自行整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向分管的派驻纪检组报告。
针对单位存在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曲靖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非税收入。二是加强存量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财政存量资金的规定,对净结余资金,应及时交回财政。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市水务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对存量资金25.92万元,已于6月13日将该款项上缴市级财政;对无公函接待问题,市水务局党委研究并出台了《曲靖市水务局关于转发<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贯彻意见的通知》(曲水〔2018〕26号),要求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曲靖市地方海事局专项资金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自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3日,对曲靖市地方海事局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地方海事局与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多年来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其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船舶、水上设施检验,依法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审批办理船舶证照、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其行政隶属市交通运政管理处领导和管理,经费由市交通运政管理处编制预算由省级财政统一核拨。各县(市、区)设地方海事处,日常工作由运政人员兼任。2017年10月,经曲靖市编委批复,撤销曲靖市地方海事局,设置曲靖市航务管理局,为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脱离监督,形成账外资金余额108.36万元;
2.会泽县地方海事处虚增渡船造价骗取中央财政补贴161.31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曲靖市地方海事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会计核算脱离监督,形成账外资金余额108.36万元的问题,已责成曲靖市地方海事局自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曲靖市审计局;对会泽县地方海事处虚增渡船造价骗取中央财政补贴161.31万元的问题,已责成会泽县地方海事处自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曲靖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树立法制观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建账建制实行财务核算和管理;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务接待支出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三是依法依规进行项目资金申报,严禁弄虚作假通过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补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曲靖市地方海事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成会泽县地方海事处进行了整改,已按审计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将账外资金纳入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年终财务决算。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