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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2018-11-26 11:26:10   来源: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曲财产业〔2017〕71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予以公开。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工作部门,正处级。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5〕142号),其单位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煤炭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加快煤炭产业发展、深化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或意见,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协调解决煤炭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是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负责贯彻落实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煤炭行业信息化工作。五是负责煤矿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开工备案、开办煤矿准入、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煤矿生产能力确认的初审上报和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六是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七是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八是组织、协调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抽查督察持证上岗情况。九是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主要有: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矿井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煤矿转型升级、煤矿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市煤炭企业1个等。
1.行政单位: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机关编制37人。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编制12人。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13人。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编制8人。
5.其他事业单位:市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22人。
6.煤炭企业离休2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55人(含其他事业人员22人);在职在编实有84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0人(含其他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3人(行政离休1人、企业离休2人),退休18人(行政退休15人、事业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行政单位(机关)在编实有车辆1辆,事业单位在编实有车辆2辆。因工作需要,另从租车平台租用1辆。
 

 

2016年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性质 人数 在编实有车辆数
实有         人数
合计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数 遗属 其他
小计 行政 事业 小计 离休 退休
行政单位 59 34 34    16 1 15 3 6 1
事业单位 53 50   50 3   3      2
煤炭企业 2       2 2        
合   计 114 84 34 50 21 3 18 3 6 3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决算总收入30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01%;其他收入30万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对比减少2284.09万元收入,主要系减少煤矿关闭矿井中央补助、转型升级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71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30万元,占总支出的32.52%;项目支出1831.20万元,占总支出的67.48%。与上年对比减少2354.98万元支出, 主要系减少煤矿关闭矿井中央补助、转型升级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2.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01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支出185.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01%,其他资本性支出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1.20万元,其中:煤炭安全项目支出(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及煤矿转型升级)782.1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42.7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煤矿安全培训、专家会诊及煤炭规划设计)904.76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49.41%,其他项目支出(政府综合考核及煤炭企业部分职工分流安置)144.34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7.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32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驻矿监督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煤矿安全发展、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煤矿转型升级项目、煤矿安全培训及聘请专家进行第三方隐患排查会诊工作。
4.住房保障(类)支出5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5.其他(类)支出14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政府综合考核工作。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预计数减少2.81万元,减少的主要是实行内部控制,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开支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预计数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纳入财政供养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煤矿安全督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352人,接待费开支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计数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两级相关部门的督查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0万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电话邮政费、物业管理、租赁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添置办公设施设备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经费为6.3万元,比预算少3.7万元,降幅为37%,主要是单位在职公务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采购的办公电子设施设备等。
(四)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一级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对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情况进行结算,检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基本支出:是指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薪酬、保险等福利待遇及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交给的重点工作项目而形成的必要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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