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发改】县发改局党委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理论中心学习
2018-11-28 09:45:40 来源:市发改委
11月26日,县发改局党委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职工开展了理论中心学习,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以及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使用的许多新表述,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对《条例》亮点内容进行解读释义视频。
进一步学习理解了《条例》中关于增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对党忠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搞拉票助选,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行为,违规受礼行为、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安排行为, 盲目建设、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等十个方面的规定。教育每位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发改职能职责,做坚定维护中央权威支持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自身修养,做遵纪守法的带头者和执行者,养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道德涵养,发扬优良的发改精神,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学习会上,部分干部职工还对贯彻《条例》精神进行了学习交流发言,纷纷表示,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好三种人: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心中有党,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生活自主的健康人,树立正确的交友观,体现正能量;做品德高尚的本分人,心存敬畏,树立好规则意识,讲团结、有责任、有担当。要在发改系统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努力做好先锋示范,保持先进性,牢记入党为什么、入党做什么,努力工作,为认真做好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添砖加瓦。(通讯员:段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