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客运班线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8-12-19 16:30:16 来源:市发改委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文件,部分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运输成本和市场供求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服务品质等自行制定票价。
文件规定,部分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为:一是省际道路班车客运线路(农村客运除外);二是与高速铁路、动车等运输方式起讫点重合的省内道路班车客运线路(农村客运除外)。
文件要求,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者自行确定客运票价后应至少提前5天报起讫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价格部门备案,同时在始发客车售票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低于5天;各级交通、价格部门要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监管,维护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发生。(通讯员:许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