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7 10:01:3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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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民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政办发[2010]20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主要工作职责是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及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上报灾情及灾后重建、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城乡救助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低保、医疗和临时救助、农村五保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等要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安置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工作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13个行政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安置科、救灾科、双拥科、殡葬管理科、优抚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党建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1个机关党委、直属6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军队饮食供应站、市军队干部休养所)、直属1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和1个挂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慈善总会办室)。其中:直属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财务核算及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人员经费支出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其他5家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扎实提升救灾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加强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加强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所属单位共5个,分别是局机关、市儿童福利院、市军队饮食供应站、市军队干休所、市收容遣送站,其中:行政单位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2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不含直属4家事业单位编制外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以上人员不含军队干休所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130人。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9人,其中: 离休16人,退休 11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7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0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87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71.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01.51万元(本级财力16130.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871.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87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17万元,项目支出15946.3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378.71万元,主要反映完成民政行政工作任务和民政社会事务发展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104.0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机构管理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54.2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交纳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支出科目482.82万元,主要反映复员退伍军人困难补助及生活提标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支出科目649.68万元,主要反映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及生活补助、技能培训、军体管理机构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支出科目5661.41万元,主要反映孤儿生活补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及乡镇及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火化补助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科目850万元,主要反映残疾人护理及生活方面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科目4939万元,主要反映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科目188.57万元,主要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12万元,主要反映60年代精减下放人员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0万元,主要反映元旦春节期间民政对象慰问费;“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科目530.0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科目89.3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职工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545.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42.48万元,资本性支出2934.19万元,其他支出1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17万元,项目支出15946.3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暂无相关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暂无相关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暂无相关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477.4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财务总收入17871.51万元,总收入比上年10520.13万元增加7351.38万元,增长了69.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预算市级福采公益金及殡葬改革相关支出,同时,其他项目资金随着补助对象的变化,与上年相比有小幅度的增减,政策性增资增加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
       (二)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7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77%,项目支出15946.34万元,占总支出的89.23%。
        1、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5.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年终一次性奖、市军队干休所地方补助机构人员及机构运转经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54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6.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军队离退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地方配套医疗保险统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市军队干休所军休及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统筹)24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2%。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925.17万元比上年1608.97万元增加了316.2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增加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
        2、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市民政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市民政局分管业务工作(含各县市区项目)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及项目建设的经费支出15946.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城市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城市医疗救助补助、农村医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孤儿生活保障补助、殡葬、自然灾害救助、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拥军优属、行政区划地名普查等开支。
2018年项目资金预算15946.34万元,与上年8911.16万元对比增加7035.18万元,增长78.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预算市级福采公益金及殡葬改革相关支出,同时,其他项目资金随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变化,与上年相比有小幅度的增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以上预算安排情况中没有涉及需要解释的相关专业性较强的专用名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安排92.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出行租车费、工会费等方面。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2.21万元,比上年75.36万元增长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69万元,比上年39.51万元增长71.32%,增加原因是直属单位市救助站新增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14.52万元,比上年35.85万元减少59.5%,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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