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8 08:33:4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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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
5.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的工作。
6.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指导全市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8.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9.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0.监督指导县(市、区)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牵头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2.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曲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议定和交办事项,其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
2.协调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
3.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方案。
4.承办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5.督查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6.定期、不定期编纂、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简报。
7.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8.各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依据工作职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 、综合协调与考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应急管理与投诉举报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科、装备财务科、曲靖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实抓好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农贸市场的综合整治、规范提升。建立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工作,督促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食品摊贩集中生产经营区、标准化规范化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二是抓实抓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行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全面推广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 “明厨亮灶”。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地方特色食品的品牌培育与提升,不断扩大地方绿色优质特色健康食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全面推进食品产业与文化、旅游和健康产业的有机融合,推广好“食安品牌”,传播好“曲靖味道”。五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围绕示范创建工程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实抓好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乡镇的巩固提升和第三批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制度。二是全面加强农村边沿地区食药安全的监管整治工作,启动并抓实抓好“便民安全药柜”工作实施,确保农村地区食药安全。三是抓实抓好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深入创建和引领示范工作。四是抓实抓好食品安全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五是抓实抓好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示范店(企业)创建,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五级联创格局。
3.围绕智慧监管工程重点抓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基本完成软件平台建设。二是基本建成以企业数据为核心的企业监管系统、以产品数据为核心的产品追溯系统、以移动执法终端为载体的监管执法平台。三是在年底前实现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厨房等重点部位24小时视频监管,基本实现食药监管的智慧化。
4.围绕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实抓好以检验检测能力为重点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宣威市、罗平县区域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范围和能力再上台阶,基本满足辖区内检验检测需求。二是抓实抓好县、乡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培训,确保充分发挥作用。三是抓实抓好监管执法队伍的法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适应监管工作需要。
5.围绕社会共治工程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实抓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无缝对接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建设,部门监管合力明显增强。二是抓实抓好行刑衔接、联合执法机制的推广落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三是抓实抓好飞行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制度落实,全面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系统治理措施,综合运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四种手段,不断强化提升监管执法的综合效益。四是全面加强食药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抓实抓好食药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全面公开监督抽检、监管执法信息,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五是抓实抓好事故防范、安全预警、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2个(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全部为财政全供养。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100人,财政全供养100人;退休人员 20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12辆。
(一)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基本情况:在职人员编制55人,现有在职职工63人,其中:正处实职1人,副处实职3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2人,正科25人,副科13人,科员16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7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二)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基本情况:在职人员编制33人,现有在职职工31人,其中:正高2人,副高7人,中职10人,初级9人,技术工人3人;退休人员1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基本情况:在职人员编制6人,现有在职职工6人,其中:副高1人,中职2人,初级2人,技术工人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1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17.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17.8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7.82万元(本级财力3,275.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4.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17.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1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82万元,占总支出的55.33%;项目支出1,482.00万元,占总支出的44.67%。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公用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交纳部分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8.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附加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经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综合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1.50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35.82万元,项目支出1,482.00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59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2万元,项目支出1,466.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的规定,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及直属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0.6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2.82万元下降12.16万元,降幅13.1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出国(境)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2018年安排5.00万元,与 2017年安排5.00万元相比未变化。
2.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支出。2018年安排18.79万元,比2017年安排21.98万元下降3.17万元,降幅14.44%。下降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56.87万元,比2017年安排65.86万元下降8.99万元,降幅13.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报废更新,2018年安排25万元,与2017年安排25.00万元相比未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所发生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安排31.87万元,比2017年安排40.86万元下降8.99万元,降幅22.00%。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调度执法执勤用车,减少运行成本。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490.0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5.20万元,办公家具3.77万元,“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929.09万元,食品安全监(检)测能力建设项目542.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17.82万元,比上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92.30万元增加1,325.52万元,涨幅66.53%;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17.82万元,比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92.30万元增加1325.52万元,涨幅66.53%;变动原因如下: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835.82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1,519.30万元增加316.52万元,涨幅20.83%,增加原因是系政策性增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482.00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预算473.00万元增加1,009.00万元,涨幅213.32%,增长原因是2018年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测体系建设、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8.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于2018年2月22日下达《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直社保部门预算的通知(曲财社〔2018〕1号)》文件,批复了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五)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8年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1,482.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1,440.00万元,非税列支成本性返还42.00万元。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8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以整体绩效目标为基础,细化各项目经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附件: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