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08 13:45:0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承担全市由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戒工作。2017年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主席19大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时代主题,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把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中心任务,突出抓好戒毒治疗、教育矫治、执法管理、安全生产、生活卫生、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分所建设八项重点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戒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为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场所持续实现安全稳定。
2017年,我所按照省厅和省局的安排部署,围绕精细规范化、科学化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场所安全稳定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组建专业安检队伍,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两违”物品清查活动。二是层层签订承诺书,筑牢警察职工、辅警和戒毒人员安全意识。由下而上层层签订承诺书1194份。其中签订《大队警察承诺书》47份、《大队长承诺书》4份、《强戒所职工承诺书》10份、《协警临时聘用人员承诺书》80份、《戒毒人员承诺书》1071份、《生产合作方承诺书》3份、《两局专项复查组与强戒所领导承诺书》1份。三是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对四大现场162个部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清查出“两违”品1356件。各大队对清查出的“两违”物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两严”和“两遵”活动,建立维护场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2月组织全所警察职工、辅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明纪律、严格履职”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警察职工、辅警依法履职能力。2月和9月分别在戒毒人员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两遵”主题教育。2月3日,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启动“两遵”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戒毒人员遵规守纪意识。
(2)创新教育戒治工作,教育矫治质量显著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391”戒毒模式和“5+1+1”教育矫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探索循证教育。累计开展课堂化教育300课时,集中组织开展《戒毒人员遵守纪律遵守行为规范主题教育》2期,累计30课时。团体心理辅导3次,接受个体心理矫治人数累计437人次。开展岗位培训4期,培训强戒人员679人,获证率100%。组织开展大型社会帮教6次。市禁毒委、市司法局、陆良县展演中心到所联合举办 “寄语春天,与爱同行”文艺联谊暨亲情帮教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开展“情暖心灵,放飞梦想”志愿者学雷锋帮教服务活动。春节前,陆良县禁毒委到所帮教慰问戒毒学员。组织戒毒人员开展了以“读经典、重道德、提修养”为主题的道德经典诵读活动;曲靖市人大开展“法治的光辉”法律进场所志愿帮扶活动;曲靖师范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到所开展“关爱特殊群体”帮教慰问演出。在中秋佳节当天,结合戒毒人员教育戒治工作的实际,举行传统文化讲座和诗词赏析,既丰富了戒毒人员文化知识,又活跃了节日氛围。
(3)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规范执法。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收治强戒人员,坚持体检检查到位、法律文书齐全、程序合法。强戒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切实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在戒毒人员食堂、生产习艺车间、生活区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涉及戒毒人员奖惩、办理戒毒措施变更手续等执法事项一律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建设。将日常管理中行之有效地经验总结形成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戒毒人员探访规定》、《关于探视探访及物品管理规定》、《信息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为基层民警新配发单警装备20套,新安装新型毒品检测仪器1套,有效防止毒品流入所内。四是认真开展深挖余罪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和到所开庭。查获新入所戒毒人员携带毒品和抛投毒品14起,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33起,转捕43人。协助人民法院到所开庭审理案件20起。有力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4)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生活卫生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戒毒人员生活条件,提高伙食标准。各项标准均超过部分标准。二是严把食品安全关,保障戒毒人员身心健康。三是认真执行生活关怀规定,体现人文关怀。四是规范诊疗,提高戒毒治疗水平。五是加强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六是严格执行场所卫生消毒规定,防范传染病等流行性疾病传播。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委会运行机制。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管理专项治理、“六打六治”、“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举行消防、地震、暴所、毒品流入等各类综合预案演练4次。三是加大安全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年投入安全保障经费480万元。每月定期召开所管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析会议,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坚持做到 “六个到位”。对消防设施、化粪池和戒毒人员车间进行了维修改造,统一设置各类版牌和标识标语,统一为操作人员配备水杯,对车间习艺文化实行规范化设置,极大提高了生产车间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四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暴、防逃、消防安全各类预案演练4次。五是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能力。共计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4期,培训强戒人员679人,获证率100%。
(六)狠抓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所党委牢牢把握“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严明纪律、严格履职”教育契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警察队伍。一是严字当先,实处着力,建设过硬队伍。二是丰富载体,强化教育。全年共组织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7次,举办专题学习研讨活动4次,讲授专题党课7次,所外培训135人次,所内培训1600人次。邀请曲靖师院讲师高双梅、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科科长保武生等专家到所为民警进行家庭教育六大法宝和职业暴露与职业防护等业务知识,扩充民警知识储备。组织干警到老山、保山、省二所、省三所、陆良飞机场等地进行感受教育,组织警察职工到宣威市来宾街道后夸村委会、双河乡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组织警察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拓展训练,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三是多措并举,文化育警,筑牢强警之魂。投入150多万元建设书香单位和智慧场所,打造了道德文化广场、廉园等精品工程
(七)落实“两个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戒毒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奖惩,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党委书记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实行“责任清单”管理,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将日常考核管理和问责追究有机结合,使之成为保证警察职工勤政廉政的“杀手锏”。所纪委全程监督单位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投标、验收现场。每月均对戒毒人员日常考核、诊断评估、所外就医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年度收入合计487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9.94万元,占总收入的97.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3.90万元,占总收入的2.34%。2016年收入合计291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14.67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45.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和所政设施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强戒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523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84万元,占总支出的62.55%;项目支出1960.43万元,占总支出的37.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支出合计343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2399.6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103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799.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875.19万元、项目支出增924.80万元,增加的基本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基本原因是一所两区,大营分所开始投入使用,需改新建改造的地方较多增加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戒毒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65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59.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一所两区,公用经费支出大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9.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0.43万元。与上年对比1035.63万元,增9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所政设施改造经费增幅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408(类)-06(款)”支出1678.58万元,分所北门河道排涝加固经费100万元,犬舍建设7.02万元,全所探视系统改造经费50万元,传染病大队维修改造经费30万元,分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90万元,分所晾衣房康复训练场经费29.41万元,分所安防设施购置经费会议室设施设备23.62万元,精细化管理版牌制作费120万元,分所安防设施建设经费480万元,信息化运行维护费22.55万元,分所电力维护23.06万元,戒毒人员远程探视帮教系统30万元,专管大队职能宿舍改造经费2.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强戒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5.28万元,占2016年支出合计3435.23万元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65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9%。主要用于2017年支出总计5235.27万元,其中:2040801行政运行支出2232.28万元,占42.64%;204080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569.05万元,占10.87%;2040805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40万元,占0.76%;2040806  所政设施建设1678.58万元32.06%;2040899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135.48万元,占2.58%;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8万元,占1.0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91万元4.39%;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89万元,占0.11%;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55.12万元,占2.96%;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2万元,占0.26%;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18.35万元,占2.26%。(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强戒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2万元,完成预算的5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的8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4万元,完成预算的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办事。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33万元,增长1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5万元,增长9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3万元,下降31.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大营分所与2016年12月27日开始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半的戒毒人员转移到到大营分所收戒,一半的民警到大营分所上班,由于大营分所离城有20多公里,路况较差,交通不便,不通公交车,单位大部分车辆调集到分所使用,所部领导随时到分所检查指导工作,车辆的出勤率大幅提高,车辆维护费用成倍增长,接待费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提倡节俭,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7万元,占62.78%;公务接待费支出12.54万元,占37.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单位考察学习、办事调遣的公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65万元,与上年对比136.3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一个分所,分所占地大,需养护的资金大幅增加比如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主要是职工的交通补贴、差旅费、工会经费(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曲靖市戒毒所资产总额3442.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0.56万元,固定资产1911.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357.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万元;出租房屋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4.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42.05  1530.56  1911.48  709.4  155.32    1046.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毒品问题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突出问题,禁毒戒毒,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健康幸福、国家前途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工作的新职能,对吸毒人员采取各种形式的教育矫治措施,帮助其戒除毒瘾,既是国家对吸毒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司法行政机关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禾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8/0808/20180808014744585.xls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