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7-26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18〕38号 发布日期: 2018-07-26 15:2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宣传工作方案

 

《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曲靖的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有序、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目标,全面宣传《条例》,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提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提升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通过宣传《条例》,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监督,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条例》,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条例》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条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世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六良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全恩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外宣办主任、市政

府新闻办主任

段玉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建明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钱韦龙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和建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家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袁新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高华周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云华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陈开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许顺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包  华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段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建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三、宣传重点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曲靖市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市建设工程领域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不断规范。2015年12月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曲靖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实施办法》),作为《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的配套实施办法之一。《管理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对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积累了经验,但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全市建筑企业总数和从业人员数量逐年增多,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各种新问题和新情况不断凸显。二是广大城镇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不断增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安全文明、环境卫生要求越来越高,施工现场与周边居民的矛盾问题愈加突出。三是在具体监管执法过程中,上位法条款过于原则,处罚界定不清,执法难度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适用范围、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罚则的规定等有关条款具有一定局限性,达不到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和作用。因此,出台一部符合曲靖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势在必行。

(二)《条例》起草的法律依据

《条例》起草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起草过程中,还结合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曲靖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借鉴了北京、成都等地方立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三)《条例》起草的基本原则

1.遵循上位法的原则。上位法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不再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和内容;上位法有原则性规定,但不具体和操作性不强的,纳入本条例的调整范围和内容。

2.坚持有据可依的原则。在上位法中没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但在行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纳入本条例的调整范围和内容。

3.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在《曲靖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增加了法律责任部分。

(四)《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总则、施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与污染防治、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条。第一章总则共六条,主要对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定义、监督管理职责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规定;第二章施工管理共十四条,主要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依次作了规定,并对质量安全检测管理作了规定;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与污染防治共七条,主要对施工现场改善环境卫生和防治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光污染等主要内容及要求作了详细规定;第四章安全管理共五条,主要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措施、及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对安全监督保障作了相应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共六条,主要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处罚作了具体规定;第六章附则共两条,对储备地块和待建地块的现场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条例》的施行时间作了规定。

四、活动时间及范围

2018年7月1日—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条例》宣传活动。

五、任务分解

(一)新闻媒体宣传。自2018年7月1日起,组织曲靖日报社、曲靖电视台、曲靖广播电台、曲靖珠江网等地方媒体及中央、省驻曲新闻媒体迅速开展《条例》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应及时将报道和播发的任务下达分解到各新闻媒体单位,切实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曲靖日报社、曲靖珠江网。

(二)广泛深入宣传。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方式,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外,还要采用宣传车、执法车、公交车、出租车车载设备巡回播放影音,张贴悬挂宣传布标、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在城区人流密集路段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要将《条例》纳入2018年下半年的普法活动计划,与其他普法活动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时开展《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的“六进”活动,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市民深入了解贯彻实施《条例》的目的意义。结合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对《条例》进行重点宣传,适时组织开展《条例》的知识竞赛。

设置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自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南城门广场和珠江源广场设置集中宣传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三)抓好《条例》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负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认真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组织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开展培训,增强各责任主体的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四)召开新闻发布会。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这一载体,提高全市人民及媒体对《条例》的关注度。要认真做好会场布置、嘉宾邀请、新闻发言、宣传材料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曲靖日报社、曲靖珠江网、曲靖信息网和中央、省驻曲新闻媒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及负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形成声势浩大、有声有色的宣传氛围,推动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确保实效。为保证宣传活动效果,各级有关部门要突出宣传重点,不但要在重点区域、主要路段宣传,还要深入建设工地,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经验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活动情况书面(配图片)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玲,联系电话:0874—3219829,邮箱:ynqjjsjzl@163.com)。

 

附件:《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传用语

 

 

附件

《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传用语

 

1.热烈庆祝《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于2018年8月1日颁布施行。

2.认真贯彻《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保障建设工程有序发展。

3.《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是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绿色、文明的法律保障。

4.自觉遵守《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绿色、文明。

5.建设管理齐出力,美化环境共受益。

6.大家小家是一家,建设安全不分家。

7.施工文明多一分,生活环境美十分。

8.和谐家园始于心,施工安全践于行。

9.建设管理齐参与,和谐生活共分享。

10.施工现场管理人人参与,美好环境人人受益。

11.依法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12.精心操作细检查,事故消灭在萌芽。

13.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14.文明施工给环境添新意,建设工程为城市增异彩。

15.抓标化管理,创文明工地。

16.工程建设处处讲文明,施工现场时时要安全。

17.松为事故之源,严为安全之本。

18.创建文明工地,展示窗口工程。

19.科学管理创文明工地,精心施工建优质工程。

20.精心施工创精品,科学管理增效益。

21.以安全质量为中心,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22.严格管理,精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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