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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辖区人用狂犬病疫苗采购和使用的调查公告

2018-08-10 16:07:45   来源: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国家健康委员会对全国卫计系统相关工作作了部署,麒麟区卫计部门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对2014年至2018年7月之间麒麟区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彻底的调查。经查,麒麟区并未采购或使用过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在麒麟区范围内各疫苗接种点接种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均为经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核认定的其他厂家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
2014年至今接种过人用狂犬病疫苗需要对疫苗情况进行咨询的群众,可以到当时接种疫苗的接种点进行相关咨询,或按《麒麟区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公示》的各接种点进行电话咨询。
 
附件:《麒麟区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公示》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10/20180810112905161.xlsx

                  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