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陆良县连续6年超额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任务

2018-11-02 15:30:38   来源:   
  2018年,陆良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立足民生,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典型示范带动,狠抓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18年成为连续第6年超额完成市局下达参保续保任务的一年。
  任务完成好。2018年初,县人社局早计划、早布置、强监管、抓落实,超额完成市局关于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任务目标,2018年实际参保32.106万人,比任务31.26万人超8460人;完成缴费人数23.0274万人,比任务22.9万人超1274人。 
  缴费档次高。大力宣传“多缴多得”政策,提高群众未来养老保障水平,引导群众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续保,享受各级财政更多缴费补贴。2018年一档(100元)最低档次缴费人员占参保缴费总人数的15%,比去年34.13%又下降19.13个百分点。自2012年工作启动以来,选择一档(100元)缴费人数已连续6年逐年减少,由2012年的81.6%下降到2018年的15%,人均年缴费额由185.65元增长到280.8元,年均增长近100元。高档次缴费人数和人均年缴费数两项指标在全市乃至全省均名列前茅,成为陆良县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最大的亮点。
  保费增长快。注重培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为防止“一窝蜂而上”导致全县保费收缴大起大落,县人社局每年重点组织动员2个乡镇(街道)实施保费增收工作,实现保费每年有增长、逐年有提高。2018年,主推大莫古镇和中枢街道,在过去几年中,大莫古镇与中枢街道的缴费档次相对较低。由于工作安排好,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最终实现大莫古镇保费增48.42%、中枢保费增32.39%,2018年共收缴保费6468万元,比去年增686万多元、11.8%。远远超过市局下达要求增3%的任务指标。目前,基金累计滚存结余5.14亿元,定期存款4.3亿元。
  待遇按时发。每月按时发放7.76余万名60周岁及以上人员的养老金770多万元,每人每月最低的85元,最高的335.24元,每人月平均94.4元。
  基金监管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由于保费收缴经手人员多、辗转环节多、基金数量大,潜在风险客观存在。为维护基金安全,制定出台了系列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为基金“保驾护航”。通过稽查稽核,追回重复领待和冒领养老金待遇246人90308元,破除群众侥幸心理,3月1日起,全县开展殡葬改革,要求以火化证作为办理丧葬费的依据,有效遏制了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保费收缴期间,实行“10天一通报制度”,跟踪监督乡镇保费入账情况,防止村级出现挪用保费现象,全方位保障基金安全完整。
  台账规范做。重点做好建档立卡人员参保台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情况清楚、分门别类、标注准确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台账,真正做到建档立卡人员参保资料台账规范、有据可查、支撑到位,为迎检和脱贫出列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陆良县人社局 张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