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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专项治理“基层六长”倡扶贫领域新风正气

2018-11-19 09:35:58   来源:会泽县   
   会泽县开展村民委员会主任、院长、站所长等“基层六长”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待问题,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干实事,倡扶贫领域新风正气。一是划清治理范围盯到人。明确专项治理范围内的“基层六长”重点人员,首先是各乡(镇)和县直二级单位中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站所长、科长、队长及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福利院、敬老院负责人;其次是各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再次是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监会主任、小组长。履行治理主体责任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排查出治理范围人员名单,报县纪委监委备案,治理对象排查处置全过程县纪委监委留底存档。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促实效。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为履行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为履行专项治理的监督主体,凡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深不实不细,未在规定的自查自纠时限内发现受理治理范围内“基层六长”问题线索,后经其他部门、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发现并查处的,将追究治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压实两级责任主体,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处置要求三必查。围绕违反脱贫攻坚政策、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联合县委巡察办、县信访局、司法等部门对2017年以来反映“基层六长”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凡是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必排查、必核实、必处理,一律按照线索处置中初核标准开展调查核实。治理人员签订《“基层六长”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承诺书》,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作为以后发现问题加重处理的情形之一。四是抽查空白单位倒追责。自查自纠阶段提交问题线索排查及处理空白表册的单位,党委和纪委负责人必须向县纪委作出书面说明,签字备案。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重点对单位零报告,而信访举报较多的单位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治理范围内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县纪委监委将启动倒查程序,严肃追究单位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