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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

2018-12-12 15:41:16   来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的通知》(曲财综〔2018〕33号)要求,综合科迅速将《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转发到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并请大家遵照执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具体内容: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事项;三、法律规定的由相关国家机关直接履职的立法、监察、审判、检察等事项;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五、服务与工程打包项目;六、融资行为;七、购买主体的人员聘用,属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范的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八、由政府提供的效率效益明显高于通过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综合科    姜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