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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调整为220元/人

2018-12-13 14:54:43   来源:会泽县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会泽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孤儿由县民政部门全额代缴;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由县民政部门每人代缴120元、个人缴费100元;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由县卫计部门按1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个人缴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