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拟确认宣威市金湾矿业有限公司
乐丰乡新德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公示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和《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煤安全〔2017〕163号)的规定,现已对宣威市金湾矿业有限公司乐丰乡新德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实施了现场检查考评。经审查,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标准,拟确认宣威市金湾矿业有限公司乐丰乡新德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公示时间:2019年3月8日至3月14日;
受理部门: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一科;
联 系 人:钱会民、严 浩;
联系电话:0874-8983679、8983659(传真);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49号;
邮 编:655000。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