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788号
2019-07-22 10:17:2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光靖、沈明花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张家凹锦福花园13幢3层2-3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光靖、沈明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陈艳,陈艳买卖转移给刘光靖、沈明花,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光靖、沈明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103258、770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割变更登记。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权利人刘光靖、沈明花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但义务人陈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