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规范管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

2019-07-22 15:59:32   来源:曲靖市民宗委   
       曲靖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2010年以来,共争取1700万元民族专项资金(每个特色村投入省级民族专项资金100万元),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1.8亿元,在全市成功打造了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6个),并先后获国家民委和省民族宗教委命名挂牌。经过多年创建,曲靖市民族特色村特色鲜明、村容村貌美观、团结和谐向上、经济持续发展,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近日,曲靖市对2010年以来被国家和省级命名的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展了规范管理工作。经市民族宗教委及时下发通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会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从人居环境、特色民居、民族文化、特色产业、民族团结和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对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一是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在县级初验基础上,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照检查验收指标,及时进行考核验收,马龙永发回族村等14个村评分90分以上被评为优秀,沾益玉碗水苗族村等3个村评分80分以上被评为良好。二是组织各县(市、区)对照《指导意见》,结合特色村建设主要任务,在保护和改造少数民族特色民居、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和规范。三是对2016年以来创建的特色村镇进行再督促再检查,力争再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村镇,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曲靖市将不断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完善管理,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和筹措项目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真正为少数民族群众带来实惠。二是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全力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亮点。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利用特色村镇建设项目吸引各类项目资金共同投入建设,同时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实效,发挥资金更大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加大宣传,扩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特色村镇的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实现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