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837号
2019-07-25 09:18:1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文笔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世纪涛岸小区)4幢第3层5-3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军、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刘军、尧玉芬,刘军、尧玉芬离婚析产约定为刘军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军、尧玉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108967、201210896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义务人尧玉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7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