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 860号
2019-07-25 10:22: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二号院19幢第6层1-6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孙晋叶、徐燕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卷烟厂出售给何海兵、刘红,何海兵、刘红离婚析产为刘红单独所有,刘红买卖转移给孙晋叶、徐燕。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孙晋叶、徐燕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0819、2013300820)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交易并完税,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义务人何海兵、刘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7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