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 861号
2019-07-29 08:40:5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强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金穗花园三期1幢E单元第26层26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强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郭俐汁、潘勇青,郭俐汁、潘勇青买卖转移给吴泉焕、林丽琴。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卢吴泉焕、林丽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2301703、201230170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6)云0302执1568号、协助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给买受人张强,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现张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郭俐汁、潘勇青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