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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7-29 11:05:06   来源: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独木水库管理局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曲靖市独木水库保护条例》,行使独木水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2.组织拟定水库的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综合整制方案及保护管理配套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3.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县(区)依法保护水库、水质;
4.参与水库径流区内开发和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批,并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
5.负责水库枢纽工程的管理、养护,保证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
6.做好水库防汛调度和蓄水、供水工作,保证城市及工农业正常供水;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党建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管理局党总支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稳步推进各项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2.水库管理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管理局以“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综合效益”为重点,以“保蓄水、治污水、供净水、管洪水”为目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水库各项管理运行工作。全年做好水库安全运行和防汛工作,抓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保证水库灌区麒麟区东山镇、罗平县阿岗镇、陆良县活水乡13.2万亩农业灌溉供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2018年供水8636.9  万立方米(农业供水2873.16万立方米、调配独木电站及下游发电企业供水 5763.74  万立方米)。完成2018下达8000万立方米的蓄水任务。
3.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按照职责任务认真负责做好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大力宣传《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水库保护区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力度,预防、遏制违法行为。针对性的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库区集镇及村庄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库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水库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经水质监测部门检测,独木水库除总氮、锰季节性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水质明显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独木水库管理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独木水库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42.44万元,比上年增加7.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14元,比上年增加4.09%,占总收入的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263.29万元,比上年增加,18.67%,占总收入的28%;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6.71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了基本工资;经营收入增加了41.4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麒麟区东山镇的2017年的农业水费在2018年2月份才收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1.59万元,比上年增加0.99%。其中:基本支出654.14万元,比上年增加5.95%,占总支出的50.64%;项目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28.57%,占总支出的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612.45万元,比上年减少2.25%占总支出的47.46%。对比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了基本工资及项目支出增加,还有物价的上涨,相应经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独木水库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4.14万元。与2017年对比保障独木水库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36.71万元,增加5.95%,增加原因主是2018年调整增加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28.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防汛补助。项目支出主要是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54%。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98%,对比,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了基本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励兑现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5%。主要用于差额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54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3%,主要用于反映独木水库管理局人员支出、行业业务管理、用于水库运行维护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等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9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独木水库管理局是差额拨款单位,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部用于支付人员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部门决算报表未反应“三公”经费主要原因独木水库管理局是差额拨款单位,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部用于支付人员经费,所以就没有“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行政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因此未发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2018资产总额983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01万元,固定资9727.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8.53万元。报废报损固定资产30项,账面原值408.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18.89 103.02 9727.33 1282.71 129.69   8314.9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经营收入进行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转让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投资收益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防汛抗旱类项目等。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用于经营活动的材料、人工等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的其他政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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