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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680号

2019-07-31 08:46: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9幢第5层2-5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郑利明、王琳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何晓波、刘少鸿买卖转移给郑利明、王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郑利明、王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4916、201530491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仍登记在何晓波、刘少鸿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1487号)。现义务人何晓波、刘少鸿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