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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8-02 16:36:10   来源: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的主要职能是为水利工程服务。水利工程建筑安装、施工、钻探灌浆、地质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的批复》(曲编【2018】9号)、《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曲编【2018】10号)、《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曲编【2018】11号)、《曲靖市水务局》(曲水【2018】55号)要求,做好撤销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曲编【2018】9号)文件要求,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万元,占总收入的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117万元,占总收入的42%。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日常支出1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给予人员工资40%的拨款,无项目支出拨款,因此未发生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分流减少年初下达预算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万元
3.农林水支出133.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给予人员工资的40%拨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部门资产总额1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3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74  592  143  48      95  53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给予人员工资40%的拨款。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的批复》(曲编【2018】9号)、《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曲编【2018】10号)、《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车马碧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曲编【2018】11号)、《曲靖市水务局》(曲水【2018】55号)要求,2018年度主要是做好撤销曲靖市水利电力工程安装施工队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转让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投资收益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防汛抗旱类项目等。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用于经营活动的材料、人工等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八)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的其他政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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