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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06 14:34:28   来源: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2201000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市战略;组织开展较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管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8.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10.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质检工作会、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推进曲靖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主线,持续深化+“狠抓落实年”活动,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稳健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强化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着力维护和保障民生,为曲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市级公务用车平台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3.41万元,占总收入的97.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8.21万元,占总收入的2.73%。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1%,主要原因是:实施质量强市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人员工资增加39.46万元(补工资),职业年金新增缴8.25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7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34万元,占总支出的62.53%;项目支出516.19万元,占总支出的37.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5.64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增加,兑现2017年名牌奖励。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3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9.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31万元,主要原因是:监督抽查支出、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24.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项目支出的需要;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以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4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的3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的5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6.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行;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50万元,下降6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2万元,下降4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8万元,下降83.6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行;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万元,占78.61%;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占21.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管理、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万,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产总额4,508.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9.58万元,固定资产4,078.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7.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08.47  429.58  4078.89  3597.16  61.02    420.7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分别是:“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