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096号
2019-12-20 10:14: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马庆党、李会芬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四期3幢第3层1-3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马庆党、李会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杨丽生、唐孝强,后唐孝强死亡,杨丽生继承该不动产,杨丽生买卖转移给马庆党、李会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马庆党、李会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1977、201030197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马庆党、李会芬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丽生、唐孝强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