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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112号

2019-12-20 10:23: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向永、田小姣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金穗花园三期)2幢C单元第3层302号的不动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向永、田小姣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杨云宏、李克成(隐名共有人)、李航剑,杨云宏、李航剑、李克成买卖转移给向永、田小姣。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向永、田小姣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5203、201630520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向永、田小姣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云宏、李航剑、李克成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