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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2019-12-20 10:53: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受理点

1、南片区业务受理点: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大道延长线南湖雅园小区内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0874-3917387(业务窗口)、0874-3917392(领证窗口)

投诉电话:0874-3917368

监督电话:0874-3132686

 

2、西片区业务受理点:

云南省曲靖市翠峰路延长线西苑小区大门旁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0874-3123775(业务窗口)、0874-3123773(领证窗口)

投诉电话:0874-3917368

监督电话:0874-3132686

 

3、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点: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302号曲靖会堂东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874-3219661(业务窗口)、0874-3219002(领证窗口)

投诉电话:0874-3917368

监督电话:0874-3132686

 

二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

发改价格规[2017]2559

80

(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登记费(非住宅)

发改价格规[2017]2559号

550

(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工本费

发改价格规[2017]2559号

10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征收对象:登记申请人。抵押权申请登记的向抵押权人一方收取。

收费依据:根据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145号)、省(云价综合[2016]162号)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精神,暂确认此收费标准,如国家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备注:对于下列登记申请予以减免收费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免收登记费(及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及储藏室等的登记,不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

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3、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

4、不动产变更登记;

5、不动产更正登记;

6、不动产预告登记;

7、不动产直封登记;

8、不动产注销登记;

9、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10、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只收取证书工本费: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减半收取登记费:

1、不动产异议登记;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减按住宅类每件80元收取登记费:

 1、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三、曲靖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附件:曲靖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新工作时限)

 

四、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附件:不动产登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