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2019-12-20 11:54:12 来源:
2019年,针对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公平竞争审查职能划转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摸底,了解掌握最新情况,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及时调整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调整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制度的通知》(曲竞争审办发〔2019〕1号),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9 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曲竞争审办发〔2019〕2号)《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曲竞争审办发〔2019〕4号),对2019年重点工作作了部署,进一步健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的要求,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17年9月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曲政办函〔2017〕55号),明确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22个部门,建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11月8日市发改委会同市法制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公平竞争制度具体工作措施,制定了《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进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增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
2019年,曲靖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通知》(曲发〔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曲办发〔2019〕28号),要求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的内容,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建立健全审查机制,落实审查责任。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印发了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或实施方案,建立了本地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主体和审查流程,并在落实中不断完善。如有的部门将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办文环节,成为文件办理的必经程序,从源头上增强了拟文科室的审查意识。有的部门采取由政策措施起草科室初审,政策法规科复审的方式进行审查,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违反审查标准且不及时纠正的科室,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三是积极审查增量文件,有序清理存量文件。2019以来,全市共对新增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315件,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清理1310件,调整修改2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四是积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26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列席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关于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部署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通报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组成调整情况,传达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南》,安排部署了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任务。同时,针对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新接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业务骨干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全面提升了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准确把握审查流程、审查标准、审查内容、例外规定等内容,提高政策制定机关自我审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