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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122号

2019-12-23 09:37:0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小爱、邓粉仙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2幢第3层2-3-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小爱、邓粉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文金焜、李香芝,文金焜、李香芝买卖转移给李小爱、邓粉仙,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李小爱、邓粉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134、20103013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小爱、邓粉仙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文金焜、李香芝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