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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127号

2019-12-23 09:47:3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武路玲、王建云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鸡路(金湘花城)A9幢第1层P44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武路玲、王建云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张莹、邓钦元,张莹、邓钦元买卖转移给武路玲、王建云。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武路玲、王建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7807、201330780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武路玲、王建云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莹、邓钦元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