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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126号

2019-12-30 16:33:4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恒伟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颐花园7幢第7层1-7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恒伟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的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廖毅萍、李达高,廖毅萍、李达高买卖转移给米朝聪、吴桂平,米朝聪、吴桂平买卖转移给李恒伟、关丽。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恒伟、关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5398、201130539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因关丽去世,李恒伟继承其产权份额,李恒伟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廖毅萍、李达高、米朝聪、吴桂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