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134号
2019-12-30 16:34: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雄、刘树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开发区(一城山水)F幢第6层6-6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雄、刘树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顾发飞、冯伟珍买卖转移给张雄,刘树仙,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雄、刘树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4740、201130474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顾发飞、冯伟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曲国用(2011)第8583号)。现张雄、刘树仙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顾发飞、冯伟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