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曲靖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22 18:03:0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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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曲靖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曲靖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曲靖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曲靖市委由中共曲靖市委领导。
1、行驶中共曲靖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市青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曲靖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法、政策,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物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曲靖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市委和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曲靖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运动。
5、协助市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曲靖市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它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港、澳、台地区青年和国外曲靖籍青年的宣传工作。
8、参与制定有关曲靖青年民族、统战工作的政策,作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共青团曲靖市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曲靖市委员会,属行政单位,共青团曲靖市委内设办公室、青年发展部、学校和少年部3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把准方向,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渗透力。一是持续加强青少年思想理论武装。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教育和“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二是深化网上思想引导和网络舆论斗争。不断完善曲靖共青团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在网上发声亮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汇聚力量,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一是全力参与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三项工程,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巩固脱贫成效;二是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稳步推进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三是服务文明曲靖建设。持续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各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带领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和教育培训,宣扬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培育骨干队伍;四是凝心聚力,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3.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市级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申报工作,不断提升12355青少年服务台核心服务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借势借力,推动曲靖共青团改革创新。推动改革落地落实。认真对照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时间安排、任务措施、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逐级压实工作任务。统筹部署,一体推进青联、少先队、学校共青团改革。
5.从严从实,全面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坚持把从严治团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抓实思想建团、制度治团、纪律管团、作风强团等各项工作。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主动融入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区域化团建、新兴领域团建,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团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实有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84.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87万元(本级财力384.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4.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7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901行政运行122.43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机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附加商业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9.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万元,主要用于志愿者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专项经费10万元,青少年活动经费60万元,西部计划地方志愿者经费90万元,基层团建市级补助经费50万元。
1.青少年活动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强化青少年政治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团组织密切联系青年群众的优势,高举理想信念旗帜,采取契合青年心理的形式,把科学理论的“大道理”转化为青年易于接受的“小道理”,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扶贫宣教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在青少年心里扎根,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信心,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不断深化“我的中国梦”、“与信仰对话”、“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活动,引导他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自觉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远大理想;
2.志愿者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健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围绕困难群体救助、环境美化保护、公共事务服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带动更多的青年加入志愿服务行列;
3.12355青少年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发挥12355服务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做好青少年来电来访接待和问题处置工作,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4.西部计划地方志愿者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以“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项目化、品牌化、社会化”的工作思路和“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完善“社工+志愿者”服务机制,不断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敬老助老、助残“阳光行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的覆盖面、影响力。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与志愿者协会的联系,年内凡是重大活动均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服务;
5.基层团建市级补助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按照全团抓基础、工作到基层的总体要求,深入调研,重心下移,使团的基层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增强;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基层组织形式,重点加大各类行业系统、协会、社会组织的团建力度,着力夯实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的团建基础;深入推进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4.87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支出1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科目支出106.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0102(社会保障缴费)科目支出26.30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主交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交纳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附加商业险单位部分;50103(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9.8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出23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50201(办公经费)科目支出6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万元,项目支出57.04万元);50202(会议费)科目支出3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32.10万元);50203(培训费)科目支出3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7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50205(委托业务费)科目支出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2万元);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支出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出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0.54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支出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支出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0905(离退休费)科目支出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西部计划地方志愿者经费,金额90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0万元,属于与省配套事项,主要用于曲靖市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经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西部计划地方志愿者经费。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2009年开始实施)由原来的在8个州市实施调整为16个州市均可实施,全省总名额为3500名,由省项目办根据各州市申报情况分配名额。省级地方项目每人每年2.5万元的经费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由于我市基层单位人手较为紧缺,若能实施这一项目,将能解决部分基层单位人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亦能解决本市籍部分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经团市委调查研究,从2017年起拟在我市启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计划招募100名志愿者(分配到各县市区基层单位),按照省、州(市)、县(市、区)三分之一的比例(每人8400元/年)测算,市级财政承担补助经费84万元,外加考录、体检、培训、管理等费用5万元(每人500元/年),特申请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工作经费9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2.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9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减幅1.25%。其中: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安排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的规定。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64.87万元,较上年增加5.4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底人员工资及艰边津贴的调整,加之调入正处级和副处级领导各一名,使人员经费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0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减少1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16.3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2.05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万元;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了4.32万元,减幅20.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减少,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各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强化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理念,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对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合理保障预算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曲靖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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