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7-31 15:37:4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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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曲靖市信访局主要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接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3)承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4)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5)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6)承办“市长热线”和“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工作;(7)按照市委要求,负责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受市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8)开展对涉及人民群众的方针政策和重大群体上访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动态信访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曲靖市信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提出的“曲靖信访问题三年退出全省前三名”的总目标,以中央和省部署的“四大重点”攻坚战引领曲靖的“退三”攻坚战,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地措施和办法,补齐了稳控劝返、责任落实和基础业务三块短板,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圆满完成重点时期信访工作任务,到京非接待场所上访大幅下降,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为曲靖市信访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8(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靖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4.3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及艰边津贴;2018年中央、省共下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320.00万元;追加了信访问题“退三”攻坚工作经费1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55万元,占总支出的43.95%;项目支出792.68万元,占总支出的56.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82.7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市信访局调入副处级领导1名,市信访局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及艰边津贴;2018年中央、省下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力度加大;2018年全省“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现场推进会在曲靖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7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市信访局调入副处级领导1名,市信访局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及艰边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2.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61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中央、省下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力度加大;2018年全省“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现场推进会在曲靖召开。项目经费主要用于:1.市委联席会议经费支出;2.曲靖市人民来信“绿色邮政”经费支出;3.到京到省劝返经费支出;4.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经费支出;5.市委群众工作局经费支出;6.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经费支出;7.联合接访中心工作经费支出;8.中央、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支出;9.信访问题“退三”攻坚工作经费支出;10.市级信访救助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4.3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市信访局调入副处级领导1名,市信访局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及艰边津贴;2018年中央、省下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力度加大;2018年全省“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现场推进会在曲靖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信访业务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的交纳。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中单位负担部分的
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公积金中单位负担部分的支出。
5.市信访局无外交(类)支出。
6.市信访局无国防(类)支出。
7.市信访局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7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70.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市信访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2万元,下降2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市信访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来曲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下级信访部门及对口单位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3万元,主要原因: 2018年市信访局调入副处级领导1名,市信访局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市长热线服务中心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及艰边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信访局资产总额31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4万元,固定资产281.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4项,账面原值25.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7.87 36.84 218.03 0.16 64.82   216.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曲靖市信访局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市信访局为顺利推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为全面完成此项自评工作,办公室收集了大量相关的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预算数据;2018年决算数据;2018年“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实际开支数据,2018年年末编制数、实有人数,年内召开的部分会议通知,以及单位各科室绩效考核结论,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调查资料等。经过对各项数据以及对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规范性、真实性的全面分析研究,市信访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1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信访局2008年前账务由市政府办财务科进行管理核算。2005年市信访局升格为正处级单位,为便于财务管理,根据曲信请〔2007〕11号请示的批复意见,同意市信访局实行财务独立一级核算账户,自2008年开始建账。2010年开始使用固定资产系统,市信访局将实物由我单位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录入系统,但“固定资产”账未从市政府办划给曲靖市信访局,因此造成清查数与账面数不符的情况。市信访局借资产清查核实的契机,结合单位实际,将从市政府转移过来的固定资产上账,做到了系统、账面、实物的统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代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附件:曲靖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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