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02 11:45:2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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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5号)执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公安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治理淘汰黄标车、“双百行动”为抓手,抓源头管控、事故预防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各工作小组议事制度常态运转,严格落实月、季度交通安全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及评估工作会11次。二是强化隐患排治。提请召开曲靖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现场会,主动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调研形成《曲靖市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调研报告》上报。拟定《曲靖市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1725处。建成“五小工程”点位1082个,完成三年建设任务。马龙探索实施道路隐患治理新途径,以创建“森林马龙”为契机,种植行道树114余万株,实现全县道路全覆盖。三是强化源头管理。提请市政府召开道路交通事故约谈会,向市(县)级安监部门通报重点营运车辆交通事故253条、交通违法情况854条。全市“五类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均达100%,A/B类重点驾驶人换证率99.81%、审验率98.85%。发放黄标车补贴资金6900万元,黄标车系统内注销淘汰率达100%。罗平紧盯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严格落实乡(镇、街道)领导“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四是强化路面管控。扎实开展“百日攻坚”、“百日安全”、“面包车摩托车治理”等专项统一行动,全市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170.2万起、同比上升7.4%,行政拘留3079人、同比上升146.5%,酒驾、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25.2万起。会泽高速与相邻大队、友邻部门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协同开展联合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五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推送)新闻稿件2862条。拍摄制作宣传片(海报、公益广告等)11部,曝光、公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等情况单位和个人3116条。在第二届全省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大赛中荣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优秀奖3个。师宗充分发挥“流动宣传车”流动性强、覆盖面广、受众群体印象深等优点,深入农村集镇、学校、城区中央公园等人流聚集区开展宣传25场次。
2、以扫黑除恶、创健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抓规范执法、精准管理
一是推进扫黑除恶。立足警种自身工作职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和转递一批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和交通客货运输行业的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密切配合案件侦办部门做好布控、设卡、抓捕等交通查控工作,提高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精细勤务安排。推行城市交通管理“勤指一体化”勤务机制、“4+6文明城市同创共建”机制(4区必创、6县市中心城区同创),强化扁平化指挥、网格化管理,形成同城共创、同频共振。建立实施定点执勤、骑警巡线新型勤务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路面管控能力,各县(市、区)及时成立骑警队,全面履行“治安防范、交通管理、应急处突、服务群众”等各项职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民警、辅警每日下沉中心城区重点路口,定岗定责、参与实战。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常态督查考核,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三是严管交通秩序。联合市住建、交通部门联发《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制发《创健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创文测评标准和中心城区实际,针对三类十项重点交通违法实施整治全覆盖、违法零容忍,查处城市中心区、核心区交通违法行为38.3万起。沾益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道路上禁止停车的通知》,公安交警联合交通、综合执法分局、交通运政所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58次。四是优化交通组织。组织实施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分流,严肃查处违法入城货车,有效管控过境货运车辆。研写《关于开展治理曲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新增施划停车泊位1.1万个、清理取缔不合理停车位1293个、渠化改造路口65个,排查城区堵点、乱点、黑点42个、治理整改23个。经开区联合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对辖区重点路口、小区及商业大街周边道路进行实地踏勘,修复破损路面、施划停车泊位,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整齐、统一。五是完善基础设施。全市落实城市交通管理经费6566.5万元,优化改进城区路口信号灯118个、施划道路标线67万米、增设标志标牌4761块、增设(更换)隔离栏4.6万米。麒麟区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城市交管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六是规范执勤执法。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制作《交通执法案件示范卷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汇编》,为大队规范案件办理提供参考帮助。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记录仪配备率、简易处罚决定书使用警务通开具率、“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均达100%,执法记录仪案件匹配率96.45%、排名全省第二。江召大队不断完善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使用等管理规定,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沾益高速大队坚持利用早点名及勤会时间,由大队领导领学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练习交通手势。
3、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为动力,抓智能交通、创新服务
一是抓建设。建成科技信息化管控示范乡镇42个,新建视频监控卡口411套、电警智能抓拍162套、高倍高位摄像头20个,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取证及行人闯红灯抓拍卡口10个。完成支队视频专网网络安全加固、扩容公安网络IP,开发曲靖市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云防控系统、办理业务1.4万笔,推广“曲靖交警交通违法举报服务平台”(微信版)、月均受理举报300条。曲胜大队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探索建设交通事故智能预警管控系统,麒麟大队不断推进智慧公安交管队伍建设,将6名科技信息化应用骨干民警推荐纳入分局科技人才库。二是重应用。探索无线4G网络专网应用,完成支队LTE网络测试、建设规划和基站选址工作。公安交警自建科技管控设备接入率达100%、在线率达80.35%。推广应用车脸特征识别系统,接入卡口757套、日均识别500万辆过车。应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查获嫌疑车辆1.9万辆次,现场处罚车辆1.7万辆次。曲胜、曲陆、麒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应用效果较好。三是强服务。制发《曲靖市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划定任务期限、严格检查考核。在县级以上医院建立“警医邮”合作关系,实现邮政代办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远程体检审核。推行实施网上车检、“点对点”车检预约、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等便民服务,依托各互联网平台办理业务60万笔。西南首家推出“24小时自助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3.9万笔。曲陆大队在全省率先开展非现场违法现场查处业务,富源大队主动汇编辖区乡镇赶集时间表,在赶集天通过专场考试、集中办理等方式,现场为群众办理摩托车牌证业务。四是提效率。全面实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网上预约,将部分类型车辆注册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权限下放县级车管所。新增社会化考场5个,辐射10个县(市、区)。推行“微信报税”新举措,方便农村地区办理车驾管业务,研发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及APP,27.2万人通过平台展开学习。曲胜大队不断加强管理分处、路政、胜境关警务站、保险公司等单位部门联动合作,实现“静态疏导、动态巡控、常态整治、专项治理”无缝衔接,主动发现警情260起。
4、以构建“五型公安”为目标,抓队伍建设、作风养成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采取民主测评、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0个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编撰《交警清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支队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大警示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整顿活动,制发督察通报10期、受理办结投诉举报23起,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交警队伍。三是加强先进典型上报。挖掘、总结全市公安交管重点亮点工作情况,向总队上报各类信息801篇、采用268篇,汇总编撰《工作专报》17期呈报市局及支队领导,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等领导专门对公安交管工作作出肯定性批(指)示。在公安部《第八届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评选中,《曲靖市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云防控系统》微信小程序项目获得优秀奖。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组织的“道路车辆图像特征人工智能识别算法竞赛”中,获得两个第2名、一个第4名、一个第7名。被省公安厅表彰为教育训练先进集体,在省厅和市局组织的改革创新大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民警信息化运用擂台赛获二等奖。两个部门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24名民警、22名辅警被市局表彰奖励。四是加强队伍素质提升。制发《交警支队争先进位攻坚仗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活动,网上网下多形式征集意见建议。与78名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主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及时落实整改。制定《全市公安交警系统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业务培训班43期、培训2325人次,组织送教下基层2次,授课613学时、培训1.5万人次。五是加强暖警工程建设。结合创文要求,在支队机关、车管所办公区等地施划停车泊位1100个、安装公益广告牌80个、更换分类垃圾桶100个,高标准做好单位环境序化、亮化、美化工作。建成使用多功能警营文化室——“警苑”, 组织开展“书香满警营?巾帼展风采”读书征文活动、“筑梦新时代、忠诚保平安”主题演讲比赛,切实增强民警辅警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陆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3.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交警支队的部门人员编制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对外公开。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4人。
实有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6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689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99.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入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补发民警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值勤岗位津贴;每月工资中加班补贴及值勤津贴提标后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职务、级别工资;退休人员支出增加、职业年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而项目支出经费较上年减少, 2018年无基础设施建设大项投入,财政拨款总计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支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0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6.20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10757.71万元,占总支出的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6.6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46.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8.77万元,主要是补发民警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值勤岗位津贴;每月工资中加班补贴及值勤津贴提标后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职务、级别工资;退休人员支出增加、职业年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交警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57.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2.10万元,主要是2018年减少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车管业务工作专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入处理专项、执法规范化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专项、交通科技信息化专项、涉牌涉证专项、警卫开道及重大交通安全保卫、应急处突、民警教育培训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3.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67万元, 主要是补发民警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值勤岗位津贴;每月工资中加班补贴及值勤津贴提标后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职务、级别工资;退休人员支出增加、职业年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而2018年减少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1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625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963.57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34.54万元;车管业务、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10757.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5.26万元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交;
3.住房保障(类)支出278.7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缴交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2.4万元,支出决算为34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实现支队年公费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只减不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28万元,下降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万元,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2万元,下降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支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实现支队年公费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2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104.94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主要用于警卫开道、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下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警支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95万元,主要原因交警支队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障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印刷、水电、房屋、设备等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警支队资产总额35131.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9.02万元,固定资产19672.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439.98万元,无形资产400.1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1.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2.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131.52  2619.02  19672.41  6925.52  1657  1085.92  10003.97
 
  12439.98  400.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5.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0.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争取高位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长效机制建设,助推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有序运转,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主动协同职能部门健全共建共治机制,协同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促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努力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系数低、物防缺失缺位等问题。推动落实 “三同时”制度。完善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体系和联勤联动机制。积极协调解决新建高速公路公安交巡警队营房、科技管控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围绕振兴乡村战略,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乡镇落实政府属地责任、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农村地区“一办一站五员”建设。推进农村交警中队勤务室建设应用。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固化交通安全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适时开展事故深度评析和风险评估预警。建立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和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分级管控机制。健全与气象、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的分析研判会商机制。
2. 围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报请完善由政府牵头的城市交通建设和综合协调机制,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规划建设融合发展。以治乱、治堵为重点,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的进一步实施,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治理。持续加大城市交通乱象整治力度,以城市中心区、核心区为重点区域,常态治理酒驾、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加强“四区”一体化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打造“曲靖骑警”名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乱点、堵点、黑点排查整治,落实一点一策,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优化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
3.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执法保障,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努力实现社会评价争先进位。加强执法装备和系统的配备使用,实现辅警执勤记录仪配备率100%,案件匹配率100%,“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录入率100%,警务通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100%。规范案件办理,杜绝案件拆分。强化执法办案场所管理。规范执勤执法和窗口服务。强化基层法制员培训考核,组健全市交管法制人才库。开展交通案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交管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大中型客车、货车、微型面包车、三轮车等七类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隐患清零、重点交通违法定期抄报和曝光。严格“两卡”制度,确保面包车安全管理卡办理率达90%以上。严格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审验关。做好涉毒驾驶证注销管理工作。创新勤务,实现视频巡逻和路面巡逻相结合。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车流量集中路段持续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及卡口系统。推进高速公路集成指挥平台和缉查布控系统的深度应用。深化“警、路、企”三方联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突出农村、高速、城市管理重点,继续加大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无证、酒后、超速、超员、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提高现场查处率、教育率和管事率。加强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内设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固化“1357”工作模式,推动劝导站落实“五必守”。
4.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公益项目实施。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安全出行提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继续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计划”。建立大曝光、大警示、大教育、大直播、大矩阵五个机制。落实重点驾驶人警示教育制度。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办好自媒体。完善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应急处置工作。
5. 建设、应用“云南省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库及海量数据应用服务系统”、“交通管理云管控平台”、“‘互联网+公安交管’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城市、高速、农村道路科技管控项目建设,年内建成高速、国道、省道科技管控示范路各一条,进一步织密公路安全防控网络。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开发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云防控系统,提升交管执法效率。推广交管自助服务模式。建立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强化交通管理信息安全防控。升级“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探索实景地图立体化调度指挥,努力实现交通信号联网和自适应控制,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方案,提升城市疏堵保畅能力。加强指挥中心三级指挥调度体系和市、县、乡三级公安交通安全监测研判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建设支队模块化中心机房和存储双活系统,扩容支队云计算平台,规范交警专网IP管理,提升全市科技信息化保障能力。探索建立城市交通管理联合实验室,深入研究制约道路通行能力的热点问题,为道路交通影响评价、交通规划、交通组织提供更加详实的科学依据。
6.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公安交警车驾管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行公安交管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稳步推进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建设工作。优化窗口业务工作流程,提高群众满意率。加大警邮合作,扩展服务范围。拓展机动车抵押登记工作的服务渠道。推行“无人车管所”和违法处理终端、网上自助处理等服务。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和微信自助处理,落实交通事故办案公开预约回告制度,加强交通事故接处警服务引导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交警支队“项目支出”:主要是指交警支队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车管业务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经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交通违法处罚及法律文书印制经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网络租用经费、警营租用经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和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等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