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02 11:41:0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为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紧急请示的批复》(曲编【2006】53号)执行。
1、维护江召高等级公路的交通秩序,纠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2、维护公路治安秩序。
3、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费路霸。
4、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5、依法查处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6、负责辖区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和抢险、保卫的交通指挥等职责。
8、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9、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挥职能,强化安全管理。
(1)结合创文要求,常态化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抓路面执勤常态化。加强双休日、节假日、旅游景点勤务管理,全警上路,常态化巡逻管控;二是抓违法整治常态化。大队按照上级公安部门下发的各类违法整治统一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延伸管控触角,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常态化。
 (2)严格开展“百日攻坚”违法整治,净化通行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推进。二是及时总结经验。大队定期组织召开“百日攻坚”工作部署会总结会,认真总结前期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3)积极做好“黄标车”淘汰及宣传工作。一是结合黄标车限行规定,依托稽查布控系统,及时签收黄标车预警信息;二是依托宣传阵地,摆放黄标车淘汰补贴相关资料积极宣传黄标车淘汰的相关政策规定,大队共拦截并协助车辆所属辖区大队淘汰黄标车8辆。
2、突出重点,完善路面监管。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一中队、二中队执法站建设及金鸡执法站营房维修,有效确保辖区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2)提升科技管控建设。2018年,大队投入400余万元在全路段建设主线卡口15套,匝道卡口6套,语音提示及违停抓拍8套,隧道变道抓拍卡口8套,大车占道2套,进一步提升了大队路面科技管控水平。
3)健全联勤联动机制。一是明确“一路三方”职责。通过召开“一路三方”联席会,明确各部门在开展联勤联动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二是完善隐患治理及应急救援机制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的高效利用,最大化提高工作效率。
3、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抓5月交通安全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节假日、学校开学及放假等重要契机,适时开展主题宣传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年,大队所发交通安全宣传新闻稿件被中央级媒体采用36篇,省级媒体采用32篇,实际媒体采用42篇,新兴媒体采用121篇。
2)用好群众聚集地点。深入辖区沿线集市、客运企业、学校等重点人群聚集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及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理念。2018年,大队共开展宣传活动30次,宣传教育群众34543余人次。 
3)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日常执勤执法活动中,注重对违法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全年,大队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0余份大队通过12123短信平台发送安全提示3000余条;微博发布和转载各类交管信息100次,微信发布安全提示信息8000余条;开展警示教育14次,警示教育300余人;通过曲靖M曝光违法行为9次,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人1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的部门人员和车辆编制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对外公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uploadfile/2024/0219/20240219152640549.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53.62万元,主要是2018年民警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补发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民辅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科技管控项目完工列支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及设备购买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18万元,占总支出的41%;项目支出965.75万元,占总支出的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30.6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57万元, 主要是2018年民警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补发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民辅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7.0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队科技管控项目完工验收,相关设备购买支出。项目支出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入处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法律文书制作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警营租用专项、道路交通管理其他项目专项、信息网络建设专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专项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0.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民警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补发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民辅警市级文明单位奖励、科技管控项目完工列支等大项的人员经费支出及设备购买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2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28.07万元;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4.30万元;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965.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9万元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25.1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缴交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6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实现大队年公费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只减不增。
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35万元,下降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2万元,下降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大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实现大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5万元,占87.08%;公务接待费支出7.56万元,占1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警卫开道、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同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队在确保日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严格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资产总额3566.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69万元,固定资产13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48.4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3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63.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66.09  266.69  1351.00    198.67  306.24  846.09    1948.4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1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是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所有项目预决算都是由一级预算单位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总、上报,没有明细到二级预算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江召大队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入处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法律文书制作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警营租用专项、道路交通管理其他项目专项、信息网络建设专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专项经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和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等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