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
曲靖市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联2018年度收入合计45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约35.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要召开曲靖市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因公出境人员等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联2018年度支出合计45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29万元,占总支出的85.56%;项目支出65.51万元,占总支出的14.44%。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约35.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曲靖市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因公出境人员等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8.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万元。共有6个项目,其中:珠江源杂志办刊费18万元,各文艺家协会经费补助10万元,重点作者笔会6万元,文化艺术精品开发经费5万元,文艺家采风和体验生活经费6万元,艺术家交流经费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4.51万元,包括第五次文代会会议费12.51万元,民族文化艺术团建团20周年活动经费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曲靖市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约35.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召开曲靖市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因公出境人员等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1%。主要用于组织各文艺家协会搞文艺演出、采风体验、考察调研活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65.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遵循勤俭节约原则,缩减接待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50万元,增长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36.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8万元,占57.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占30.45%;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12.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经泰国(国家、地区)前往越南、老挝、缅甸 (国家、地区)执行开展经贸文化交流任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扶贫村做扶贫工作和参加各州市文联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联系省、市、县级各文艺家协会,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行政工作需要所支出的费用。与上一年相比减少4.51万元,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保障刚性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开支减少,部分费用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文联资产总额14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16万元,固定资产104.8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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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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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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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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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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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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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9.96 |
45.16 |
104.80 |
31.92 |
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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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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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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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有6个项目,共涉及资金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珠江源杂志办刊费18万元,各文艺家协会经费补助10万元,重点作者笔会6万元,文化艺术精品开发经费5万元,文艺家采风和体验生活经费6万元,艺术家交流经费6万元。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密切相关,项目产出达到绩效指标,综合绩效级别为有效。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成立市文联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制定省文联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市文联进行单位自查,通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取得成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万元,执行数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服务于各文艺家协会,使协会活动丰富多彩,深入群众;二是举办的文艺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力,促进文艺多方面发展;三是《珠江源》刊物按质按量圆满完成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举办活动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有待加强;二是稿费发放标准尚需完善。二是可操作性待增强。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更注重社会效益和长期效益,绩效指标制定和绩效评价有一定难度。三是成果应用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丰富和完善各文艺家协会活动形式和内容;二是借鉴参照其他同级同类杂志办刊情况,进一步完善稿费标准。三是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四是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五是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四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指纳入新华通讯社部门预算管理的新闻宣传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