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12 11:21:2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曲靖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或拟订地方性审计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监督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曲靖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省审计厅报告或向市直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直接或根据授权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市级金融、保险和市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政府性投资全过程跟踪审计。
(6)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7)曲靖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曲靖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曲靖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曲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
10.组织全市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各种交流活动。
11.承办省审计厅以及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曲靖市审计局坚持以脱贫攻坚审计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突出对脱贫攻坚、财政预算执行、民生资金、生态资源环境等七个方面的审计,继续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审计。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550个,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39097万元,处理收缴省市县三级财政2004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61条,上报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341篇。市本级完成审计项目158个,完成年初计划数122个的129.51%,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00539万元,审计处理处罚收缴省市县三级财政15627万元,向市纪委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1件,向市级主管部门移送问题事项2件,抽调20余人次配合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和配合巡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曲靖市审计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均为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89.03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89.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初结转结余0.0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8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92万元,占总支出的74.3%;项目支出228.12万元,占总支出的25.7%。因财政核算要求与以前年度有所变化,导致部分预算在项目经费内的支出在决算按照财政要求调整列入了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度有较大的增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审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92万元,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26%;工会费、福利费、创文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职业年金缴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等占基本支出12.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审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1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扶贫、党建等相关工作开展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主要是人员经费以及新增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审计工作、扶贫工作、机关党建工作、人员绩效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1万元,占一半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2017年全省审计机关上划省级管理,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市级财政资金不涉及“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万元,与上年6.14万元对比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事人员增加所致公用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会经费、福利费、党建工作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因2017年全省审计机关上划省级管理,资产占用情况不再在本级财政资金决算内反应。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曲靖市审计局未使用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采购相关资产。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400万元。曲靖市审计局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在1250万元以上,为国家增收节支金额500万元以上,审计建议被采纳率100%以上,遵守审计纪律满意度100%以上,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60个以上,提交审计信息数量50篇以上,按照年初预算绩效要求,2018年我单位圆满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2019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uploadfile/2024/0222/20240222110029215.xls

曲靖市审计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