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19-02-18 15:08:06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曲靖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曲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市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认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建立落实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推进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市委统一领导,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体制。2018年,市五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市委五届69次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市政府召开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均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二)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抓实督促检查考核。市政府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要重点突破的问题,有序有力有效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曲靖市2018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曲靖市2018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成11大项31小项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具体抓落实,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依法行政专项组组长单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与规划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调研。在3个市直单位以及麒麟区、陆良县的2个县(区)直单位、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典型引路,促进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市委出台了《曲靖市市管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办法》,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四位一体”考评制度,强化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视法治、践行法治的责任意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把党内法规、宪法、依法行政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年内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和市政府职能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两次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法制干部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立足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市级权责清单,全市42个市级政府部门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6136项,其中行政许可296项、行政处罚4611项、行政强制253项、行政征收38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检查372项、行政确认74项、行政奖励32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职权441项。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全市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清单之外不得实施审批。2018年,曲靖市调整了77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7项,调整变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10项,承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60项。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相对集中审批制度改革,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垂直管理部门实施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整体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巩固“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40证合一”营业执照工作。稳妥推进企业名称管理改革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准入、退出的良性循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18年企业年报率达96.36%,依法吊销了3680户“僵尸”企业营业执照。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网上办”事项达68.5%,“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政务服务事项的53.8%。2018年共接受、办理网上申报件2519件,按时办结率100%,接受、处理网上投诉57件、咨询301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工业落后产能56.8万吨,钢铁去产能27万吨,煤炭去产能375万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电、铁路运输等成本71.6亿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2018年完成教育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同比增长4%。“全面改薄”学校209所,新建中小学6所、幼儿园120所,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超大班额。陆良县、富源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2018年全市常住居民签约服务完成177.5656万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65.2679万人,签约率100%,实行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六定两免四优先”惠民措施。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患者医疗费用支出1.3亿元。出台政策支持,加速区域教育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曲靖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再次获得国家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罗平县、沾益区、马龙区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命名。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全市1653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和文艺院团年服务人数达150余万人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覆盖率达88%,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71%。二是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脱贫攻坚战,出台实施脱贫攻坚“1+10”系列政策措施,罗平县顺利脱贫摘帽,师宗县、富源县脱贫摘帽在即,会泽县、宣威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取得实质性进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各类督察交办、反馈问题157个,南盘江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存量黄标车淘汰、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农用地土壤详查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1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94.1%,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扎实开展,森林覆盖率达44.3%。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全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出台加快麒沾马一体化建设发展系列文件,启动建设项目75个,已建成24个,麒沾马一体化建设迈出关键步伐。全面启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省级示范县2个、示范村26个,完成建制村综合环境整治133个。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8.4%。高位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圆满完成迎接国家实地测评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平安曲靖建设取得新成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快信访法治建设,信访问题“退三”攻坚战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实施《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公开。未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的不予上会或会上不予讨论。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并落实了法制机构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2018年,市政府出台的5件规范性文件都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了五大程序。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作用。市政府聘任法律顾问15名、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59名。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一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市政府各类专题会议20余次,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文件、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65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65份,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较好法律服务。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人民政府2017年末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草案—《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草案)》于2018年4月27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5月3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年初,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曲靖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1件—《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政府规章修订1件—《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项目1件—曲靖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于2018年12月26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以市政府3号令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曲靖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项目顺利完成。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制定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制定主体,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备案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2018年,市政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了《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5件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共对各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140余件。收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11件,通过备案审查9件,审查后不予备案2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市已在城市管理、林业、文化市场、卫计委系统实现了综合执法。结合推进麒沾马一体化建设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卫生、工商、质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细化操作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强化行政执法检查、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质量。2018年11月,组织对全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察。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1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创新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管理系统和网上考试系统,对全市1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执法考试和网上换发执法证,实现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电子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网络化目标。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市政府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7件、政协提案365件。各级行政机关自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系列规定,不断拓展和强化审计监督、财政评审,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性投资效益持续提升,“三公”经费下降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主体责任全面压实。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全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96项具体措施,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拆迁、劳资债务等热点焦点,加强前端治理,提前进行排查化解,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充分运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信访等方式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2018年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143件,调解成功27790件,调解成功率98.7%。其中疑难复杂案件4034件、司法确认696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8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件,其中受理22件,不予受理4件,转办2件。受理的22件中结案21件,其中,维持6件,撤销7件,驳回1件,终止7件。以曲靖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件,法院判决维持6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撤销2件,1件法院尚未开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0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70.59%。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曲靖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2018年9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曲靖市得分605.21分,评估及格,比上年提高2.12分,在全国100个城市中排名第79位,比上年提升13位。
   八、存在不足及2019年工作打算
   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地方、部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三是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手段仍需改进。四是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政府法制工作仍需加强。
   2019年,曲靖市人民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义务清单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县(市、区)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深化“证照分离”、“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等改革,推动产品生产许可“瘦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探索推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推进实施《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作用,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领证、换证的管理,严把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督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做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认真履行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义务,自觉履行法院有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履职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和评估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与规划重要改革举措的落实。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