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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严把“三关”实施村干部县级备案管理

2019-06-28 10:04:00   来源:会泽县   
      会泽县将378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1200余名村、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全部纳入县级备案管理。一是定标准,严把“入口关”。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以及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下派挂任的村社区干部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对象,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等应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条件。与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和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准列为入选对象,为村社区干部任职条件划出了“硬杠杠”,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二是定流程,严把“程序关”。坚持“凡动必备”的原则,按照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人选,征求同级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上报县委组织部报批备案,按程序任用,逐级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影响选任的不正当行为。届中调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任前报批备案,同步在“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调整或任命;其他村社区干部实行县级备案,调整、任命或补选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委组织部上报备案表、任命文件或选举证书等。换届选举期间,按当年换届选举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三是定规矩,严把“责任关”。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对瞒报、少报、漏报的,责令乡镇、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备案材料不真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程序进行审查,或在审查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将备案内容作为认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和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未经报批、备案的村社区干部,任职时间不予认定,杜绝乡镇、街道“取巧”瞒报、企图蒙混过关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