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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四举措”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019-07-04 16:48:57   来源:会泽县   
       一是规范购买行为。实施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政府采购87号令,通过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形式选择承接供应商,并将履约情况与其后续竞争挂钩。二是规范信用依据评估。要求目录内零散采购,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依据、企业无行贿、刑事案件记录信用依据,并严格进行供货评估。三是规范采购程序。在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同时签订采购合同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是规范采购资金支付。采购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规范采购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