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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圆满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2019-11-05 10:15:59   来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职责自2019年1月1日划转税务部门。陆良县税务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底,所有乡镇均已完成征缴对账工作,税务部门均已完成虚拟户征收入库工作,为全县近23万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部门配合好。征管职责交接后,税务部门积极主动,先后多次与县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就征管职责划转后的核心问题进行对接,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理顺业务流程,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职能划转税务后,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税务与人社部门先后两次联合组织召开2019年城乡居民养保征缴工作启动会和征缴进度推进会议,工作上共同协商安排,业务上相互支持配合,双方达成共识,不能因征收职责划转而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保权益受损。同时,明确了乡镇社保中心,税务管理分局、税务征收分局、社保和非税股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晰了部门间业务如何做到无缝对接,确保不因工作脱节影响缴费人待遇享受,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有力助推城乡居民养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解决问题实。与人社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对划转后出现的问题主动联系,及时磋商解决,对今年社保扶贫涉及到建档立卡、低保、重残、特困人员等情况,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核实,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确保弱势群体能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做到“老有所养”。深入乡镇调研,倾听心声解难题,由县局分管领导带队,非税股和管理分局共同参与,一道深入各个乡镇、街道社保所,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各乡镇征缴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下一步拓展缴费方式的意见建议。调研中,就各乡镇反映比较集中的协办员待遇、征收经费等问题,及时向县局主要领导汇报,经研究同意,从税务部门有限的经费里挤出资金20万元用来考核兑现到乡镇,2018年未兑付的医保征收经费也在县局领导的积极协调下得到了妥善解决。税务部门不推诿、不敷衍,主动作为,积极为乡镇排忧解难,赢得各乡镇的普遍赞誉。
       三是工作部署好。今年是税务接手城乡居民征缴工作的第一年,各项工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我县自5月份就率先启动城乡养保的征缴工作,各乡镇、街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养保的征缴工作。税务与人社部门紧密配合,就养保征收、数据对账、数据入库、部门间业务衔接等工作进行统一规范,从业务支持配合、人员队伍管理、保费收缴组织、加强政策宣传、代缴政策落实、特殊政策执行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坚持“三个不变”,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导的机制不变;乡镇(街道)至村委会(居委会)、村民小组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征缴机制不变;村民小组、村委会与各乡镇(街道)自下而上、层层对帐的机制不变。要求税务部门内部强化学习,熟知城乡两险的征缴政策,加强社保非税操作系统的学习,对外做到信息对接到位、风险监控到位、工作沟通到位。
      四是任务完成好。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县2019年城乡居民养保征缴工作已全面完成,征收进度排名全市第一。共计收缴保费7,274万元,与上年6,490万元相比增收784万元,增幅12.08%,保费收入一举突破7000万元大关,创历史新高。(高关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