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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办理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交办案件办理情况通报(一)

2019-11-25 11:24:54   来源:    

       为做好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办理。11月13日和11月14日,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转办5件举报案件,已办结 3件。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案件一】举报人反映:举报人家有15亩土地种植魔芋,每亩投资达上万元。被村民委员会主任强行承包包括举报人家田地在内共30-40亩,以每亩3千元的价格租给名为“龙潭田煤矿”,导致田地变荒芜,曾多次向当地各部门都反映过,都未得到解决。请求帮助解决农田及农作物的赔偿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人于2018年8月至10月期间,在未经村小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与东山镇卑舍村委会法古村小组6户村民(杨某户、赵某户、李某户、李某某户、刘某户、李某某户)口头达成协议租用位于东山镇卑舍村委会法古村小组石崖片区的土地13.09亩,共付1年租金7920元,于2018年12月对所租用土地进行了整理,2019年3月中旬播种魔芋种。
龙潭田煤矿为转型升级企业目前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开采方式由井工开采升级为露天开采,各项生产经营手续齐全,2019年2月,按照《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曲煤复【2018】349号),通过集体土地流转的方式征用法古村小组石崖片区1026亩土地(含举报人所说的15亩土地)作为外排土场,经核实龙潭田煤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策、程序合法。

       对举报人反映的不属于生态环境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案件二】举报人反映:举报人反映2011年铬渣污染事件向各部门反映未得到要求的赔偿。赔偿180万不要,信访三级终结的情况作假。去北京3次,有财政部的行政复议函,但各部门一直不来解决我的情况,要求督察组解决赔偿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11年6月“6.12铬渣非法倾倒事件”发生后,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及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对各处倾倒点采取了有效地污染治理。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铬渣非法倾倒点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生态风险评价及健康风险评估结论,铬渣倾倒点修复治理达到技术标准要求,麒麟区境内所有铬渣非法倾倒点经治理修复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潜在生态和健康危害。
       位于越州镇和平村委会张官营村小组的坡脚砂场是“6•12”铬渣污染事件其中一个污染点,“6•12”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越州镇和平村委会张官营村小组坡脚砂场业主邓跃文家属王茶花等5人以其承包砂场被铬渣污染造成损失多次到北京(3次14人次)、省(1次5人次)、市、区相关部门上访,并通过信访向各级部门寄送上访材料,要求赔偿。之后举报人不停地向上级有关部门信(上)访,云南省各级各部门为此继续做了大量工作。
       2017年5月5日,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李宝祥等9名同志提出的《关于请求提供曲靖市受铬污染事件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拨款用途信息报告公开的申请》进行答复。
       2017年6月2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向王茶花等9名同志发出《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坡脚砂厂请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审计该厂受铬渣污染治理数据信访事项的答复》。
       根据反映人2017年6月14日《关于请提供曲靖市麒麟区坡角沙厂铬渣污染治理相关数据信息的申请》,麒麟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给予反映人《关于请提供曲靖市麒麟区坡角沙厂铬渣污染治理相关数据信息的申请》告知书,反映人于2017年8月7日在麒麟区环境保护局签收。
2017年7月28日,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关于越州镇坡脚砂场业主信访问题的情况汇报”  。

       2017年8月24日,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就《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热线电话问题清单第25号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反映的问题向区政府办公室作报告。
       2017年9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调研组赴曲靖就该信访件调研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2017年11月,坡角砂场业主向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行反映,云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为LX20171127004号。麒麟区向督察组报送了《麒麟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LX20171127004投诉举报件的办理情况报告》。
       2018年5月10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调研督察组赴麒麟区调研坡脚砂场业主信(上)访问题。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麒麟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座谈会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砂场业主信(上)访问题已经经过区级答复、市级复查、省级复核,按照信访问题三级终结制度有关规定,上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各部门不再予以受理。上访人对调查处理及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案件三】举报人反映:
       投诉人反映麒麟区沿江乡庄家圩2村村内,原来有一条河,后新农村改造后就是门前的一条沟渠。今天整个村子都散发一股强烈的恶臭味,但不知是村内哪里向沟渠内排污所造成的,请求查处。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沟渠位于麒麟区沿江街道庄家圩第2居民小组,2016年新农村改造后形成一条长360米,宽2.6米的明沟。村内126户476人的生活生产污水都通过该沟渠,由东向西自然汇集到庄家圩7组污水处理点统一集中处理排放。因近期雨水较少,沟渠内淤泥较多,导致汇入该沟渠的污水无法自然流通到污水处理点进行处理,造成沟渠内水体有异味。
       责令村内一户豆腐生产加工作坊立即停止生产,禁止生产污水外排,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禁止恢复生产;安排人员对该沟渠进行清理、疏通、冲洗,确保沟渠无淤泥、无垃圾、无异味,已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加大对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新村内裸露沟渠加装盖板,遮蔽异味,计划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
       【案件四】举报人反映:
       举报人举报位于麒麟区三宝镇张家营村委会,在离村委会100米处有个红砖厂,打地下水用于生产,让村民用于浇菜的龙潭水干涸。举报人想请督察组查询该砖厂有没有合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内容中“位于张家营村委会,在离村委会100米处有个红砖厂”情况属实。该红砖厂始建于2006年,原名为“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张家营滇闽页岩砖厂一厂”,2009年11月更名为“曲靖市中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2015年11月再次更名为“曲靖市升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一)关于“打地下水用于生产,让村民用于浇菜的龙潭水干涸”的问题
经核查,该砖厂有一口深约十米、直径约1米的水井,于2006年开挖用于砖厂生活用水,该水井无取水许可证。在该水井下方30米左右,有一龙潭,水位有所下降,但并未干涸。

       (二)关于“该砖厂有没有合法手续”的问题
       1.营业执照:该砖厂营业执照首次注册于2006年,第二次变更注册于2009年11月,现使用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于2015年11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2MA6K3BR55G。
       2.项目备案:2009年9月4日,经原麒麟区经济局审核同意,出具了《曲靖市中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煤矸石空心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确认证明》(区经济〔2009〕68号)。
       3.采矿手续:该砖厂现持有采矿许可证为2016年5月办理,采矿证编号C5303022009097120038830,有限期为2016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
       4.安全手续:该砖厂每年都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19年5月所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5.环保手续:该项目于2006年12月28日取得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批复文件(麒区环许准〔2006〕07号),于2009年11月3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9〕3号),手续齐备。
       6.水保手续:经核实该砖厂无水土保持相关手续。
       7.其他手续:该砖厂2008年经云南省墙材协会审核首次认定为新墙材企业,后每两年检审一次,现持有认证书为2017年认证,证书编号201709935D01662。
       处理情况:
       责令该砖厂填埋封堵水井,已于2019年11月16日完成填埋;麒麟区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向曲靖市升泰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砖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2019年12月15 日前完善水土保持相关手续。
       【案件五】举报人反映:
       举报人举报位于麒麟区建设路文津苑小区内每单元楼下都有垃圾桶,盖子盖不严,天气热时臭味大,物业不管。希望督察组帮助解决,将垃圾桶搬至小区外。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麒麟区建设路文津苑小区共有6个单元楼,物业公司因业主投放生活垃圾需要,在每个单元楼下配备2个分类垃圾桶,同时按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要求在小区内设置了分类垃圾箱。在现场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垃圾桶盖盖不严、垃圾箱清理不干净,有严重异味的情况。
于2019年11月15日将6个单元楼配置的垃圾桶统一移放到1个集中投放点,并在每一个单元楼下张贴通知,告知业主集中投放点位置,引导业主准确投放垃圾。自2019年11月15日起,增加1辆垃圾清运车,加大垃圾清运频次,由物业公司对垃圾箱、垃圾桶定期清洗,确保小区内干净整洁,避免异味发生。